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14
定价:40.0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复杂多样性的影响下,夫妻相犯亦是不容忽视的家庭问题,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传统婚姻家庭的研究成果中,学界对夫妻相犯投注的目光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本书之所以选择清代为研究对象,其一,虽然夫妻差别的法律从秦代就开始有,但是清律中对夫尊妻卑的差别规定比以往任何一个王朝都更为明显。第二,考察夫妻相犯最直接的视角是法律文本与刑科档案,由于唐以前的法律已多亡佚,难以窥其全貌,我们只能从零散史料、片段的记载中探知相关内容或法律的实际运作。且有清以前,古代官方司法档案都未保存下来,幸运的是,清代较完整保留下来了法律文本与刑科档案、司法判牍等,尤其是大量刑科档案留存于世,便于本书做系统的量化研究。本书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从一个切入点(首次提出的“夫妻相犯”概念),基于法律实证分析思路,运用比较、社会性别分析、分类统计与图表等方法,较系统地运用《大清律例》与刑部档案资料,采用清律的表达方式,梳理两条线(夫犯妻与妻犯夫两条线),对清代的夫妻关系、夫妻相犯的方式、社会各方面反应进行量化描述,勾勒还原清代夫妻相犯的原貌,得出两个结论(通过剖析规制夫妻相犯律例的特征,考察清代的性别意识对法律的影响以及对妇女生活的影响后,得出律例的夫尊妻卑特征是造成清代夫妻相犯具有不同方式,及夫犯妻不能被遏制的法律原因;律例看似惩处较轻的“和奸”之文形同虚设,而“捉奸杀奸”的重惩奸罪规定又导致了“和奸”之妻“因奸杀夫”案件的频发),拓宽一种研究方法(即扩展中国法律史对女性法律地位研究的领域)。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复杂多样性的影响下,夫妻相犯亦是不容忽视的家庭问题,然而遗憾的是,在汗牛充栋的传统婚姻家庭的研究成果中,学界对夫妻相犯投注的目光才刚刚开始且少之又少。本书之所以选择清代为研究对象,其一,虽然夫妻差别的法律从秦代就开始有,但是清律中对夫尊妻卑的差别规定比以往任何一个王朝都更为明显。第二,考察夫妻相犯最直接的视角是法律文本与刑科档案,由于唐以前的法律已多亡佚,难以窥其全貌,我们只能从零散史料、片段的记载中探知相关内容或法律的实际运作。且有清以前,古代官方司法档案都未保存下来,幸运的是,清代较完整保留下来了法律文本与刑科档案、司法判牍等,尤其是大量刑科档案留存于世,便于本书做系统的量化研究。本书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从一个切入点(首次提出的“夫妻相犯”概念),基于法律实证分析思路,运用比较、社会性别分析、分类统计与图表等方法,较系统地运用《大清律例》与刑部档案资料,采用清律的表达方式,梳理两条线(夫犯妻与妻犯夫两条线),对清代的夫妻关系、夫妻相犯的方式、社会各方面反应进行量化描述,勾勒还原清代夫妻相犯的原貌,得出两个结论(通过剖析规制夫妻相犯律例的特征,考察清代的性别意识对法律的影响以及对妇女生活的影响后,得出律例的夫尊妻卑特征是造成清代夫妻相犯具有不同方式,及夫犯妻不能被遏制的法律原因;律例看似惩处较轻的“和奸”之文形同虚设,而“捉奸杀奸”的重惩奸罪规定又导致了“和奸”之妻“因奸杀夫”案件的频发),拓宽一种研究方法(即扩展中国法律史对女性法律地位研究的领域)。【作者简介】钱泳宏,1976年生于河南淮阳。郑州轻工业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等;合著与参编教材4部,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2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2011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奖、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度优秀学位论文、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婚姻法研究。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清代“家庭暴力”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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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商务印书馆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清代“家庭暴力”研究是商务印书馆于2015.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9.49 的主题关于 法律-研究-中国-清代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