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25.0
作者从法理学角度比较行政职能与司法职能的差异,提出公法的规范主义只能躲在司法的理想乐园中,敢于正视行政现实的人难以避免地会陷入功能主义。只有将行政与司法区分开来,才能发现行政活动中的规范因素,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对立也才能真正得以消除。
引言:红灯、绿灯和黄灯
一、传送带模式
二、红灯与绿灯之争
三、探索黄灯理论
四、本书的基本思路
第一章中庸如何可能
一、保守主义
二、自由主义
三、功能主义
四、追求“大一统”
第二章物物而不物于物
一、作为生存方式的物
二、作为财产的物
三、作为劳动产品的物
第三章社会选择问题
一、集体行动的要素
二、公私法的基本差异
三、关于行政的法哲学
第四章开放性事实
一、自由裁量权问题
二、国会意图在哪里
三、事实为何不清楚
四、开放性事实的特征
第五章行政行为解析
一、没有强制力的规范
二、软法的语言学分析
三、意思表示与观念表示
四、“软效力”的政治分析
五、行政行为的定义
本章小结
第六章司法裁判的准据
一、成文法的道德困境
二、法理性“漏洞”的产生原因
三、法官造法之必然
四、隐含规则从哪里来
五、法律原则的重要性
第七章原则与规则的关系
一、“唯一正解”的证明
二、原则的唯一性
三、罗素悖论与先验幻象
四、实在法与自然法
第八章从价值到事实
一、法律规范的二重根
二、美学对法学的启示
第九章司法审查的强度
一、各国法院的审查标准
二、初审、上诉审与复核审
三、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
四、司法复审中的一个隐含维度
结语法先王与法后王
公法的规范主义只能躲在司法的理想乐园中,敢于正视行政现实的人难以避免地会陷入功能主义。只有将行政与司法区分开来,才能发现行政活动中的规范因素,规范主义与功能主义的对立也才能真正得以消除。 本书的任务,是从法理学角度比较行政职能与司法职能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