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00.0
本书为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及《2010年金融服务法》中英文对照本,前者主要包括对于金融业单一监管机构监管权限、财政部职权范围、金融服务管理局的职权范围等的规定。后者为前者在2010年的修订部分。
程序和诉至裁判所的权利95第58条 与禁止相关的申请:程序和诉至裁判所的权利95批准97第59条 对特别安排的批准97第60条 批准申请99第61条 申请的决定101第62条 批准申请:程序和诉至裁判所的权利103第63条 批准的撤销105经营行为107第64条 经营行为:声明和准则107第65条 声明和准则:程序109第66条 惩戒权111第67条 惩戒措施:程序和诉至裁判所的权利113第68条 公布115第69条 政策声明115第70条 政策声明:程序115违反法定职责117第71条 赔偿诉讼117第六部分 正式上市119主管机关119第72条 主管机关119第73条 主管机关的基本职责119正式上市名单121第74条 正式上市名单121上市121第75条 上市申请121第76条 申请的决定123第77条 中止上市和暂停上市125第78条 中止上市或暂停上市:程序127上市公告书129第79条 上市公告书及其他文件129第80条 上市公告书的基本披露职责131第81条 补充上市公告书131第82条 披露豁免133第83条 上市公告书的登记135招股说明书137第84条 招股说明书137第85条 招股说明书的公布137第86条 本部分对招股说明书的适用139第87条 无上市申请时招股说明书的批准139保荐人141第88条 保荐人141第89条 对保荐人的公开谴责143赔偿143第90条 虚假或误导性公告书的赔偿143处罚145第91条 违反上市规则的处罚145第92条 程序147第93条 政策声明149第94条 政策声明:程序149竞争151第95条 竞争审查151其他规定153第96条 上市证券发行人的义务153第97条 主管机关对调查人的任命153第98条 与上市申请相关的广告等153第99条 费用155第100条 处罚157第101条 上市规则:一般规定159第102条 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161第103条 本部分的解释161……………………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ct 2000)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该法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明确了新成立的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和被监管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重大变革,即从《1986年金融服务法》确立的“制定法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体制转变为“制定法规范的单一监管机构”体制(Statutory Single Regulator),并且确立了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单一监管机构地位。金融服务管理局承继了前证券与投资局(SIB)对证券投资业务、英格兰银行对银行金融机构、财政部对保险机构的监管职能,其监管范围涵盖了全部金融领域,包括证券、银行、保险以及各类互助会。【作者简介】宋金莹 总译校: 焦津洪:原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美国洛杉矶洛约拉大学法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韩国商事仲裁院仲裁员、国际商会(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曾任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主任,现任深圳证监局局长。 审校人员: 程合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主要著作有《商事人格权论》、《国有股权研究》等,在《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及《法制日报》等报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现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苏彦新: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英国Dunee University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比较法以及外国法律史。主译并总校有《美国法律史》等,在《环球法律评论》、《法学家》、《清华法治论衡》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报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王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英国伦敦大学国王学院法学硕士,现任中国证监会市场部交易监管处副调研员、公职律师。 王保民: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丝绸之路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美富布赖特高级研究学者(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布鲁塞尔自由大学访问学者。 周浩: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法学硕士(银行与金融法专业),现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曾任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监管三处副调研员、公职律师。 杨光:英国华威大学金融与会计专业学士、剑桥大学房地产金融学硕士,曾任美林银行投资银行部分析员。 翻译机构: 本书由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全部译校工作。思必锐成立于1996年,专注于金融、法律、文化等领域的多语种口笔译服务,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翻译机构、中国译协会员、中国国际公关协会会员。 译者: 王强,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责任公司翻译质量总监,外交学院国际法硕士,国家人事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英语一级笔译。 宋金莹,北京思必锐翻译有限责任公司译审,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翻译硕士,南开大学英语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双学士,国家人事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英语一级笔译,曾任司法部高级翻译。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 | ||
9787511857316 如需购买下载《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00.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6 × 23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是法律出版社于2014.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56.122.8 的主题关于 金融法-研究-英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