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28.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树立宪法权威。”为贯彻《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为保证宪法宣誓活动的严肃性,彰显宪法的权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推出了配合宣誓活动的宪法手持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年3月14日修正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
《宪法》(宣誓本),又分为手按文本和手持文本。手持文本主要用于群体宣誓,取精简、耐脏的原则,采用了正常开本设计,便于集体宣誓时每人手持一本,也兼顾到了阅读和宣誓活动一起签字个人留存纪念的需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封面还增加了盲文设计,体现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内文采用较大文字字号并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版作为文本,并精心设计了可收藏留念的页面。从内容到形式都保证了宪法宣誓文本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1.权威性和专业性完美结合的宪法宣誓用文本。
2.内含独有的建议宣誓词全文,16开、32开大字烫金版,独有的收藏签名留念页,兼具收藏价值。
3.分手按文本和手持文本两种,庄重大方,设计精巧,照顾不同场合实用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