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8.0
日本民法典的体系采用了潘德克顿式立法模式,共1044条。其立法体例改变了法国民法中一开始就规定家族编的做法,而是从近代个人主义的观点出发,模仿德国民法草案,以契约自由的权利变动为开篇,将家族编和继承编设置在后面的位置。在法解释论上将第一编至第三编(总则、物权、债权)称为财产法或合同法,将第四编、第五编(家族、继承)称为身份法或家族法。
日本民法是日本作为私法一般法的法律。其与实质意义上的民法相区别,日本民法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即亦称民法典。日本民法是由明治二十九年法律第八十九号的民法第一编、第二编和第三编(总则物权债权)以及明治三十一年法律第九号的民法第四编和第五编家族、继承)构成的,于1898年7月16日开始实施。日本民法典是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民法典之一,也是亚洲最早的现代民法典,给亚洲各国的民法带来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