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28.0
本文就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内涵、外延及意义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并就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与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此外,文章在论述过程中选用了大量的案例,具有一定的可读性。
导论:国际义务的性质、层次与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第一章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概念及发展
一、国家责任与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提出及其影响
三、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理基础
四、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定义与特征
第二章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与国际法有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一、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与国际习惯
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与国际强行法
三、从“国际罪行”到“严重违反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的义务”
第三章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之外延
一、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神秘性外延的不确定性
二、禁止侵略
三、禁止灭绝种族
四、禁止种族歧视与种族隔离
五、禁止奴隶制
六、尊重民族自决权
七、大规模破坏环境是否为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第四章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国际不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概述
二、违背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一般后果
三、受害国及其反措施
四、受害国以外国家可采取的合法措施
五、联合国和区域性集体措施
六、诉诸国际法院的可行性
七、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并不构成国家的刑事责任
小结
第五章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在现代国际法体系中的地位与影响
一、由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反思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对国家主权的影响
三、国际法不成体系与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四、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预示着国际法的发展方向:国际法的人本化
小结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附录一
附录二
致谢
本书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文库”之一,全书共分5个章节,试图阐明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内涵、外延及意义,具体内容包括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概念及发展、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与国际法有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之外延、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1970年国际法院在巴塞罗那公司案中首次提到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引起巨大的争论,并影响了国际法院对后来一些案件的判决。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1年《国家责任条款草案》中提出了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概念。本书试图阐明国家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内涵、外延及意义,就这一概念的历史发展进行梳理和分析,目的在于研究国际义务的层次性划分中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所处的层次,其内涵和外延如何,其与相关的概念如“严重违背依一般国际法强制性规范承担的义务”以及曾经提出但后来未被采纳的“国家的国际罪行”概念之间的关系,违背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的法律后果以及其对国家主权、国际法效力根据和国际法体系问题所产生的影响。【作者简介】 王秀梅,1969年5月生,山东日照人,1992年毕业于西安公路学院(现长安大学),199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国际法专业)。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国际人权法研究中心主任。自2000年以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与编写教材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科技厅项目、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