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东北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5
定价:36.0
本书以康德伦理学为基点,探讨构建新型道德观的一种实践推理原则。与传统理解康德义务论图景的实在论思路不同,这一原则以自由意志为前提,以义务为动机,但并不排除依附、情感和性格作为动机的可能性。强调道德原则作为一种组织原则应起到调节性作用,最终促使理性行为者的行为在具有人格魅力的同时更为规范。而规范的权威性并非源自外在的强迫与暴力,应是通过绝对命令程序自身为自身行为确立法则。因此,理性行为者在构建自我同一性时,也赋予了自身以价值。回溯到现实生活中,本书主张只有那些能够将自我生活原则化的人,才能强有力的从生活的要素中构筑自我的生活的合理性。规范与自我的同一性,是现代和谐道德观的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