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40.0
本书为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最新中文译本。
条文篇
首编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解释
第三章法律冲突
第一卷人
第一编自然人和法人
第二编住所及其变更方式
第三编失踪者
第一章失踪者的财产临时管理人
第二章死亡宣告
第四编夫妻
第一章婚姻:总则
第二章无效婚姻
第三章婚姻的附属权利、义务和效果
第四章婚姻的终止
第五编离婚
第一章离婚诉讼
第二章临时和附带程序
第一节夫妻间的扶助
第二节对教育或培训费用的支付请求
第三节子女监护
第四节子女抚养
第五节无效诉讼中的临时和附带程序
第三章离婚的法律效果
第六编雇主和雇工
第七编父母与子女
第一章母亲身份证明
第二章父亲身份证明
第一节丈夫的父亲身份推定;父亲身份否定;争讼;父权的成立
第一分节推定
第二分节否定
第三分节否定诉讼和父权的成立
第二节后来婚姻和认可对父权的推定
第三节确认父权的其他方式
第三章【空白】
第四章收养
第五章家长权
第一节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义务,婚生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第二节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第八编未成年人;监护和自立
第一章监护权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自然监护
第三节依遗嘱而取得的监护
第四节法定监护
第五节可指定的监护
第六节次监护人
第七节亲属会议
第八节监护权的豁免条件,"
第九节监护权的不能行使、豁免和剥夺
第十节对负有指定监护人义务的人的指定、认定和确定及其义务
第十一节监护人的财产代管权
第十二节对精神障碍者的持续和永久监护权
第二章自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赋予管理权的自立
第三节结婚后的自立
第四节达到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而脱离未成年
第九编无能力照顾家人和财产的人
第一章禁治产概述
第二章监护人和次监护人的一般义务
第三章禁治产的法律效果
第四章禁治产宣告的变更和终止
第五章错误提出禁治产宣告申请的责任
第十编社团【废除】
第二卷物和所有权的变更
第三卷取得所有权的各种方法
解读篇
如果从1808年颁行的“TheDigestofCivilLaws”算起,《最新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根据2006年版翻译)》已经有了整整两百年的历史。1812年路易斯安那正式成为美国第十八个州,自此《最新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根据2006年版翻译)》即在普通法的氛围中挣扎。历经近两个世纪的沧桑,《最新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根据2006年版翻译)》不断受到两大法系的重大影响。有人说它已经悖离了大陆法系的传统,也有人将它与《最新路易斯安那民法典(根据2006年版翻译)》等相并列,统称为“混合法系”(mixedjurisprudence)、“混合法域”(mixedjurisdiction)。在我看来,这无非某些有着大陆法传统的法域更多地植入了英美法的元素而已。放眼环球,法系之间的“楚河汉界”早已随着贸易的国际化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所超越。两大法系本无所谓优劣之分,只是它们各有其生存的土壤,各国在继受他国制度时的“水土不服”,无疑是我国的民法典(包括各单行法)制定过程中所要着力考量的。
近代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进程,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对西方法律制度和文化吸收和借鉴。在这个过程中,西文法律文献的翻译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为近代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进程提供了参照系。在当代,颇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法学翻译事业的这一功用和地位不但没有被削弱,反而有进一步强化的趋势:在法律全球化的当代浪潮中,了解、借鉴和扬弃其他法律体系,是当代中国法律改革的重要前提;而毋需多言的是,法学翻译工作在很大成都上能够有助于我们更好的认识外国法律制度,为法学领域的比较性研究提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