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3.0
本文章运用哲学、伦理学、生态学及法学等多学科知识,从多维角度分析论证了构建合理的法律价值观问题,提出了当代法律价值体系应融入环保理念的观点。客观评价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及其法律观的偏见和局限,认为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实质上是“征服”和“主宰”自然的人类沙文主义,生态危机是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逻辑后果。非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则无视人的中心地位,妄谈自然物的权利,不仅不切实际而且无助于解决生态危机问题。提出用“绿色”的理念来矫正传统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观之偏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天人和谐法律观,并将其界定为一种合理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最后指出了将天人和谐的法律价值理念融入到法律规范体系中的路径。
导论
第一节 法律价值“绿色”转向的动因
一、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人类中心主义法律价值观的缺陷
三、非人类中心主义法律价值观对法学领域的渗透
四、面对危机与诘难的法律价值观的转变
第二节 本课题研究的范畴界说
一、“绿色”的含义
二、人类中心主义的边界
三、天人和谐法律观的定位
四、法律观与法律价值观的界定
第三节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论证逻辑
二、论证思路
第一章 法律价值、法律价值观与法律发展
第一节 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观的哲学透析
一、法律价值释义
二、法律价值观的涵义
三、法律价值与法律价值观的关联
第二节 法律价值观与法律发展
一、法律是立法主体价值观的体现
二、法律价值观与法律发展的互动
第二章 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与生态危机
第一节 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存在的前提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涵义
二、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演变及其启示
三、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维度
第二节 人类中心主义:一个价值论命题
一、人类中心主义的考察
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及其对法律思想的影响
第三节 生态危机: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逻辑后果
一、生态危机——人类的生存危机
二、生态危机与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逻辑关系
第四节 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检视
一、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定位:以当代人利益
为中心
二、基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传统法律价值
体系的局限
三、基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传统法学缺陷
第三章 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及其对法学领域的渗透
第一节 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勃兴
一、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三大流派及核心观点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诘难
三、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焦点及其评价
第二节 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对法学领域的渗透
一、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法学研究中的渗透
二、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法律实践中的体现
第三节 对非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反驳
一、非人类中心主义不能由法律加以强制推行
二、“自然的权利”在法律上并不可行
第四章 天人和谐法律观——人类中心主义的理性重构
第一节 “天人和谐”的语义分析
一、“和谐”的哲学意蕴
二、天人和谐:一种价值观
三、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天人和谐价值观的追求
第二节 天人和谐法律观:一种合理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
一、合理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界定
二、走出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空想
三、天人和谐法律观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的区别
第三节 合理形态的人类中心主义:一种可持续发展的
价值观
一、可持续发展——人类发展观的新思维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核心价值——和谐与公平
三、可持续发展观推动了法律价值观的转变
四、可持续发展观影响了法学实践
第五章 天人和谐法律观的理性基础
第一节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
一、儒家“天人合一”思想
二、道家“天人合一”的整体观
三、“天人合一”思想的生态哲学意义
第二节 西方法律哲学中的自然法思想
一、西方自然法思想的梳理
二、对西方自然法思想的评价
第三节 生态科学与技术的影响
一、生态学规律及其对人类的启迪
二、生态学规律对天人和谐法律观形成的影响
第六章 天人和谐法律观的实践路径
第一节 确立环境权的核心与支点地位
一、环境权的涵义
二、环境权的核心价值是人与自然和谐
三、将环境权写入宪法
第二节 确立代际公平的理念
一、代际公平理念的基本阐释
二、代际公平理念法律化的可能性
三、代际公平理念法律化的国际实践
第三节 在法律价值体系中融人“绿色”理念
一、更全面地理解公平
二、更彻底地分析秩序
三、更深入地认识自由
四、更明晰地定义效益
五、用“和谐”理念平衡法的价值
第四节 将天人和谐精神融人法律规范体系
一、健全绿色消费法律制度
二、促进循环经济立法
三、完善专门的环境保护立法
四、“绿化”相关法律部门
参考文献
后记
《法律价值的“绿色”转向 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到天人和谐法律观》:学术前沿研究 《法律价值的“绿色”转向 从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到天人和谐法律观》讲述了:自可持续发展理论提出以后,如何高效利用有限的资源,以最少量的资源成本创造出最大的利益问题摆在人们面前。可持续发展所理解的效益不仅包含着人的境遇的改善,同时也包含着自然境况的改善。法的效益价值必须进行重新的定位,即由极大化的方式分配和使用资源变成最大限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并且将科学地优化利用和配置资源作为明确的社会目标和效益价值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