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50.0
本书分为二十五章,第一章至第四章系序论;第五章至第七章的构成要件、第八章至十二章的违法性、第十三章至第十六章的责任、第十七章至第二十二章的刑罚扩张事由,这与德日通行的犯罪体系是相对应的。《刑法各论讲义》在坚持刑法典上的犯罪可分为针对个人法益的犯罪、针对社会法益的犯罪、针对国家的法益犯罪传统“三分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地将法益分为“生命、身体”、“自由”、“人格法益”、“经营基础”、“财产权”加以解说。
第一章 刑法及刑法学的意义与机能
第一节 刑法学是关于刑法的学问
第二节 何为犯罪及刑罚?
第三节 保安处分?保护处分
第四节 再论何为犯罪
第二章 罪刑法定
第一章 刑法及刑法学的意义与机能
第一节 刑法学是关于刑法的学问
第二节 何为犯罪及刑罚?
第三节 保安处分?保护处分
第四节 再论何为犯罪
第二章 罪刑法定原则
第一节 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理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何为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 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第三节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第四节 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第四章 犯罪论体系
第一节 何为犯罪论体系
第二节 德国的犯罪体系论
第三节 我国的体系论
第五章 行为与构成要件
第一节 “行为”论
第二节 “构成要件”
第三节 构成要件要素
第四节 客观的处罚条件与一身的刑罚阻却事由
第六章 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第一节 “因果关系”的意义
第二节 条件关系的确定
第三节 不作为的条件关系
第四节 条件关系的证明
第五节 条件关系的法的重要性
第六节 相当因果关系说
第七节 客观归责论
第七章 不作为犯
第一节 何为不作为犯
第二节 不作为犯成立的一般要件
第三节 个案探讨
第八章 违法基础理论、违法阻却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违法阻却的含义
第二节 违法性的本质
第三节 可罚的违法性
第四节 法秩序的统一性与违法阻却
第九章 法令或者正当业务行为
第一节 刑法第35条的含义
第二节 依照法令的行为
第三节 正当业务行为
第四节 其他正当行为
第十章 被害人的同意
第一节 被害人的同意、推定的同意
第二节 同意的“有效性”
第三节 治疗行为与推定的同意
第四节 安乐死?尊严死
第十一章 正当防卫
第一节 正当防卫的本质
第二节 正当防卫的要件
第三节 防卫的意思
第四节 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过当
第十二章 紧急避险
第一节 紧急避险的本质
第二节 紧急避险的要件
第三节 假想避险、假想避险过当
第四节 有关特别义务人的特别规定
第五节 自招危险
第六节 义务冲突
第十三章 责任基础理论
第一节 责任的本质
第二节 责任能力
第三节 原因自由行为
第十四章 故意
第一节 行为人的主观的意义
第二节 故意
第三节 故意的内容
第四节 故意的种类
第十五章 错误
第一节 错误的意义
第二节 事实错误
第三节 违法性错误
第十六章 过失
第一节 过失犯的意义
第二节 过失论的展开
第三节 过失的体系地位
第四节 过失犯的成立要件
第五节 注意义务、预见可能性和过失的标准
第六节 信赖原则
第七节 管理、监督过失
第八节 业务上过失与重过失
第十七章 预备、未遂
第一节 何为未遂
第二节 实行的着手
第三节 有关实行的着手诸学说
第四节 有关实行的着手之特殊问题
第十八章 不能犯与中止犯
第一节 不能犯
第二节 中止犯
第十九章 共犯基础理论
第一节 共犯的含义和种类
第二节 正犯与共犯
第二十章 共同正犯
第一节 共同正犯的本质
第二节 共同正犯的成立要件
第二十一章 教唆犯、从犯
第一节 共犯的从属性
第二节 有关教唆、帮助的诸问题
第二十二章 共犯论的诸问题
第一节 身份犯的共犯
第二节 共犯与错误
第三节 共犯与中止犯及共犯的脱离
第四节 共犯的处罚根据
第二十三章 罪数
第一节 何为罪数
第二节 包括一罪的定位
第三节 一罪的诉讼法上的效果
第二十四章 刑罚论
第一节 刑罚权及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第二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节 刑罚的适用和量定
第四节 刑罚的执行
第五节 刑罚消灭事由
第六节 处分
第二十五章 犯罪体系论?再论
第一节 问题的思考与体系的思考
第二节 导致体系论空白之因素
第三节 展望
事项索引
判例索引
译后记
《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全部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本书结合德、日大量学说和判例,对犯罪体系、构成要件、违法性、责任、未遂犯、共犯、罪数、刑罚等刑法总论基本问题作了精致而又富有创见的演绎和阐释。
《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著名少壮派刑法学家松宫孝明教授历经二十余载精心经营的刑法体系书。融知识性和创新性于一体,全面而又系统地展现了松宫孝明教授精致、独到的刑法思想。表达了一种规范主义的、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强调刑法保护的是现时代社会中既存的规范,重视规范的交往意义,既没有采用因果主义的结果无价值论,也没有采用心理主义的行为无价值论;就形式而言,本书以无国界的法学家为志向,坚持“创造性的批判态度”,对日本的判例和通说进行了不少率直的批判。中文本的问世不仅能助益于中国刑法学界把握日本刑法理论和判例的最新动向,且有利于中国刑法学界系统了解机能主义、规范主义刑法思想的基本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