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28.0
本书是关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最新研究成果的集成,由国内著名法理学家葛洪义教授偕同这一领域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权威人士共同倾力打造而成。本书涉及法律监督说理、语言与逻辑、修辞与推理、道德与法律、司法工作中的法律方法、国外最新理论研究成果以及相关书评等内容,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内容丰富,与我国目前追求法治、以法律方法解决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方针相契合。因此,本书受众较广,对于与法律相关的所有人士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卷首语
主题研计——法律监督说理
从“权力”到“权威”——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说理中的“不捕说理”为视角
评论一:言以载道:话语商谈与权威重建
评论二:构建“说理”的法治
法律监督说理: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的有效举措
法律监督说理及其实践要素分析
评论一:内部说理与外部说理
法治理念视野下的检察法律文书制作——浅析说理的形式及必要性
论文
语言学和法学
法律论证的修辞学传统
试论逻辑推理在法律适用中的分类
现代性场景中的伦理纠纷及其司法解决迷津
法律确定性的司法探寻——一个法学方法论的视角
作为司法判断的依据
判例法的逻辑——兼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
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的地位——法律思维与司法权限
法律续造:正当性及其限制
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和适用方法——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为分析样本
中国法院调解将向何处去?——论当事人本位的法院调解制度
侦查讯问强制机理范式研究
天人交战的审判:哈特与富勒之争的再解读
道论下的法律图景——金岳霖《论道》中的法律思维初探
哲学有助于法律教义学吗?
……
书评
编后小记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稿约
法律与语言也存在密切的关系,法律是依靠语言表达的,法律的意义也是依靠语言建构的。法律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凭借话语权威建构的生活和活动准则。法律当然需要依靠强制。但是,法律的强制是以特定的话语为基础的。托洛茨基和韦伯先后表达了一个共同的观点: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统治权威都不能仅仅从被统治者角度考察,也即任何统治的权威形式都必须同时是具有合法性的统治,合法性即指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而被统治者之所以能够接受统治者的统治,根本上是因为他们接受了一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权威话语和叙事语言。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治也是一种话语秩序,它并不是为了暴力而诉诸于强制,而是为了建立一个特殊的话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