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6
定价:25.0
本书为作者十几年来进行民法学研究成果的口头表达的荟萃,主要体现与学生、实务界人士等之间的学术和思想的交流。体例上分为四编,第一编为民法典编纂的问题,第二编为人格权的有关问题,第三编为侵权行为法的立法问题,第四编为怎样学习法律和撰写学位论文。
第一编
“民法帝国”的梦想与老一代民法学家的光荣
——“民法帝国”就是私法的帝国,私法的帝国就是权利的帝国。在“民法帝国”中,私权本位,私权平等,私权至上,私权的地位高于一切,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的就是权利,相互应当做到的就是履行自己的义务。
中国民法的法典化与中国民法典的开放性
——制定21世纪的民法典应当走开放的道路,而不应该越来越封闭。理由是民法典的法典化进程,开始于19世纪,经过了200多年的历史发展,整个社会已经不再是当初法典化初期那个时期的样子了,已经有了极大的变化。
关于建立法律物格的设想
——从物格的角度来把物加以类型化,即把物分成几个不同的格,从而把那些有生命的物放到民法对物的最高保护地位,让民法对它们作出一些特殊的规定,防止人们滥用对物的所有权,对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和宠物的非法损害,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动物。
人体变异物的物权规则研究
——物格其实就是对物的类型化,把对物的认识以及规制方法进行类型化,以适应今天的科技发展水平,把物分为不同的格,分为不同的类型,明确这个物在民法中的地位,然后再研究人对它支配的限度和规则,并且明确对它的保护方法。
中国民法中的人与物
——由于整个社会对人格尊严的价值的提升,对人格权在保护人的尊严和地位方面的重要作用的加强,以及对人的基本价值和平等地位的普遍重视,因而中国民法更为重视民事主体中的弱势群体的人格地位以及权利保护,侧重于研究对连体人、植物人以及老年人等非正常人群的民法保护。
中国民法典起草中的一些热点问题
——公平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这些基本原则,是指导我们审判工作的最抽象也是最具体的原则,也是指导我们法官的法律意识的原则。把那些不是基本原则的东西放到民法总则当中,作为基本原则,会损害我们的审判工作和司法活动。
第二编
人格权司法保护的重大进展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把15年中所遇到的问题从总体上加以解决,这是对新中国人身权司法保护的一个总结性的、飞跃性的法律文件,它把新中国人身权的司法保护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上,因此,说它是新中国人身权司法保护的第二个里程碑。
……
第三编
第四编
《杨立新演讲录:从契约到身份的回归》是作者十几年来民法学研究成果口头表达的集锦,作者从十年左右时间积累下来的演讲稿中遴选出21篇最具代表性的稿子,整理成此书,充分展现作者与学生、实务界人士等之间的学术思想的交流。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卓越,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民商法是我的终生追求,在1980年,我走进了民商法的殿堂,开始了民商法研究的艰难历程。二十多年中,有成功的欢乐,也有失败的挣扎;有意志的坚定不移,也有过徘徊和犹疑。但是,研究民商法,是我选择的不悔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