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31.0
本书立足于现有理论成果,以比较刑法为基底,就事后行为所关涉诸问题予以稳静而循序的梳理。在进路上,文章试图将事后行为的研究基点置于整个犯罪事实之上并加以通盘考虑,即一方面要考虑事后行为与基本犯罪的关联性,另一方面要既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又不使行为人获得刑法处断上之不当利益,从而勉力将司法实务中的零散知识系统化为一般原理,并为司法裁判提供助力。
导论
一、事后行为又一切入视角
二、前置性的相关说明
三、类型化的思维路径
第一章 事后行为的范畴内容
第一节 事后行为的概念
一、事后行为的界定
二、事后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事后行为的类型
一、行为方式的划分
二、犯罪单复数的划分
三、实施时间的划分
四、可罚程度的划分
第二章 事后行为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 事后行为与犯罪构成概述
一、犯罪构成理论历史与现状评述
二、事后行为与犯罪构成的关系厘定
第二节 犯罪构成的涵摄效应
一、犯罪构成涵摄效应的提出
二、犯罪构成涵摄效应的判断
第三节 事后行为与作为义务
一、由交通肇事中故意杀人切入
二、事后不作为成立犯罪之考量
第三章 事后行为与期待可能性
第一节 事后行为与期待可能性的关系概述
一、问题的提出
二、期待可能性理论演绎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与事后行为的刑事责任程度
一、因期待可能性阻却责任的事后行为
二、期待可能性视阈下的亲亲相隐制度
第四章 事后行为的典型样态
第一节 继续行为的本体展开
一、继续犯研究视角转換
二、继续行为的刑法评价
第二节 共罚的事后行为诠释
一、共罚的事后行为回溯
二、共罚的原因理论分析
第三节 派生犯罪的刑法解构
……
第五章 事后行为与共同犯罪
第六章 事后行为与罪数形态
第七章 事后行为与正当化事由
第八章 事后行为与刑罚减免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事后行为论》立足于现有理论成果,以比较刑法为基底,就事后行为所关涉诸问题予以稳静而循序的梳理。在进路上,《事后行为论》试图将事后行为的研究基点置于整个犯罪事实之上并加以通盘考虑,即一方面要考虑事后行为与基本犯罪的关联性,另一方面要既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又不使行为人获得刑法处断上之不当利益,从而勉力将司法实务中的零散知识系统化为一般原理,并为司法裁判提供助力。【作者简介】董晓松,男,汉族,1977年生,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廉政法治研究与教育培训中心主任、法学博士。主要致力于刑事法学、禁毒学研究,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国内外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