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的民事立法问题
当代中国的民事立法问题封面图

当代中国的民事立法问题

柳经纬, 著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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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简介:

本书为作者的学术论文集,收入作者自1998年以来在中国民事立法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共17篇。全书共分5部分,包括民法典立法问题、民法基本理论问题、物权法问题、债权法问题、合同法问题等五大部分。

作者介绍:

柳经纬,福建寿宁人,1982年厦门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5年厦门大学法律系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96年晋升教授,2003年被授予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创办《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并任主编至2005年6月。2005年3月调任中

书籍目录:

序1.从契约到身份——现代民法之重要课题2.民法法典化及其需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3.民法典应如何安排人格权制度? 4.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法人为中心5.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研究6.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与生效条件 ——兼论民法草案总则编第60条所定内容之去留问题7.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8.取得时效立法的若干问题——评民法草案关于取得时效的规定9.共识与分歧——评三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10.各国或地区民法典债法体系的比较研究11.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债的立法考察12.从债的一般规范对侵权行为的适用性看债法总则的设立13.设立债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序1.从契约到身份——现代民法之重要课题2.民法法典化及其需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3.民法典应如何安排人格权制度? 4.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法人为中心5.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研究6.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与生效条件 ——兼论民法草案总则编第60条所定内容之去留问题7.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8.取得时效立法的若干问题——评民法草案关于取得时效的规定9.共识与分歧——评三部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征求意见稿10.各国或地区民法典债法体系的比较研究11.新中国成立以来有关债的立法考察12.从债的一般规范对侵权行为的适用性看债法总则的设立13.设立债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4.1999:中国大陆合同法之制定与台湾民法债编修订之比较15.论欺诈、胁迫之民事救济——兼评《合同法》之二元规定16.保护患者权益不宜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便车——兼谈保护患者权益的立法问题17.从旧中国民法典的制定看当前制定民法251 典的条件是否成熟后记

内容摘要:

在大学里教书治学,讲好课写好文章是最要紧的本分,而且两者之间相得益彰。只善讲课,但却不能写好文章,难免有工匠之嫌;只善写文章但却不能讲好课,恐怕也有为师之憾。柳经纬教授乃兼得其善者。他的文章著述,每每立意高,但又总能从问题出发;从不无中生有地标新立异,但的确又常常不落俗套地有一二见解独到的观点。简而言之,兼得理论与实际,善于深入而浅出。毫无夸夸其谈的平实文字中,阐释了深刻的学理思想。我向来把为学与为人联系在一起,所以也自然地认为他平实务实踏实的治学风格与其为事为人的风格直接关联。这些年来,法学界热热闹闹,繁荣的表象后面掩盖着浮躁和功利,而作者却能于偏处海隅的冷寂之中,不闹不躁地教书著文,实实在在地参与学界的交流论辩。近些年来,又借厦门之地利,频与台湾学者展开交流沟通,推进海峡两岸学术思想、文化情感之交流。可谓坐地海隅,心系天下。正因如此,他既频有左右学生之缘,又颇得学界同道之赞。观其二十年来在民商法领域的播种耕耘,可以说桃李芬芳,果实累累。如果不忌溢美,谓之东南法学一子可矣。我以为,读者眼前的这本学术文集,足以作为这个判断的依据之一。 《当代中国民事立法问题》是作者近年来从事法学教育与研究,包括法律实务工作所获心得与成果的汇集。从这本文集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作者治学的学术境界、思路脉络与方法。他捕捉问题的敏锐大气,分析问题的细致与深入以及阐释问题的平实与清新,几乎可见于每一篇文章。他的文章几乎涉及民法学领域的所有重要问题,特别是现今我国民法学界关注的一些疑难问题,此外,也旁及商法领域的一些问题。例如,民法总则、物权和债权等等均有颇为深入细致的研讨。举其一例而言:《从契约到身份——现代民法之重要课题》一文,不陈词,不落俗套地阐释了一个非常有思想内涵的,至今仍然大有探讨空间的民法思想基础问题。作者从对“从身份到契约”这一命题的精到阐释人手,对当今时代所呈现出的“从契约到身份”各种表象作了独到的抽象与分析,从而得出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并使之与现今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观念基础相结合,完成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言归正传。其立意之高,功夫之深,方法之当,足以为同道之训。他关于民法典编纂体系以及债法体系的研究,关于民法典中人格权制度安排的主张,关于民法时效问题全面系统的研究与立论,关于都可以显现出其治学的严谨深刻与独到见解,洗尽铅华,全无学界浮躁功利之时弊。应属于认真负责的基本问题之研究,能够经得起推敲和时间的消磨。 应该特别指出的是,作者这些年来虽然做了许多非常基础性的理论探讨,但却从来没有使之游离法学的社会实践。大概一年前,当我看到其主编的《我国民事立法的回顾与展望》一书时,真的有些佩服他竟能在不声不响之间,沉心静气地组织弟子写出这样一本对于民法学乃至立法机关都非常实际的书来,因为这是基本功课,是学者和立法者都应该首先宏观把握的知识。本书所收录的文章,同样地反映出作者对法学的社会实践的关注和对我国民事法制建设的热情和社会责任感。 我与经纬有同窗、同门和同道三同之谊。我们曾同在厦门大学学习法律,而且同出于已故老一辈法学家李景禧先生门下。1984年我于厦大读完硕士毕业离开厦门后,又因同为民法学界同仁而保持经常的联系。所以,他嘱我为其大作写一二言,虽自觉有难为之情,但于公于私又有难推之理。最后写下这些话,既算是对同门学友的祝贺与交代,也算是对学界同仁们的一己私语与荐言。究竟如何,学界当自有公议。谨此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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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6152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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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厦门出版单位厦门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装帧平装
页数 280 印数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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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信息归属:

当代中国的民事立法问题是厦门大学出版社于2005.06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04-53 的主题关于 民法-立法-中国-文集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