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学
债权法学封面图

债权法学

崔吉子, 编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5.0

书籍简介:

本书围绕债法的有关特性,以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为两大主线,以债法总论总其成。全书重点在于债法总论、合同总论与侵权行为总论。本书初版由我社于2006年出版,曾先后7次印刷。此次修订,涉及章节调整、示例添加、注释增补、字词纠错及部分见解变更。其中,“合同与格式条款”一节和“缔约过失责任”一节内容变动较大。更为重要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民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配合新法规定,此次修订在“侵权行为”一章纳入了新法条文。此外,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施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修订,本书亦于相关部分对其加于说明。作者希望该书再版能为读者提供更为准确、全面、系统的债法知识。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序论

第一节 债

第二节 债法

第二章 债的种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第三节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

第四节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第五节 货币之债与利息之

第六节 单纯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三章 债的效力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债的履行

第三节 债的不履行

第一编  债法总论

第一章  序论

第一节  债

第二节  债法

第二章  债的种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第三节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

第四节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第五节  货币之债与利息之

第六节  单纯之债与选择之债

第三章  债的效力

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债的履行

第三节  债的不履行

第四节  债务不履行之救济

第五节  债的保全

第四章  债的担保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定金

第五章  债的变更和转移

第一节  债的变更

第二节  债的转移概述

第三节  债权转让

第四节  债务承担

第五节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第六章  债的消灭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提存

第三节  抵消

第四节  免除

第五节  混同

第二编  合同总论

第七章  合同概述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自由及其限制

第三节  合同与格式条款

第四节  合同的分类

第八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要约

第三节  承诺

第四节  合同的成立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九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效力概述

第二节  有效合同

第三节  无效合同

第四节  可撤销的合同

第五节  效力未定的合同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三节  涉他合同

第四节  情事变更制度

第十一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节  合同解除概述

第二节  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与行使

第三节  合同解除的效力

第四节  解除权的消灭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三编  合同分论

第十三章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互易合同

第三节  供用合同

第四节  赠与合同

第十四章  财产使用合同

第一节  租赁合同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三节  借款合同

第四节  借用合同

第十五章  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一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六章  提供服务的合同

第一节  雇佣合同

第二节  运输合同

第三节  保管合同

第四节  仓储合同

第五节  委托合同

第六节  行纪合同

第七节  居间合同

第八节  旅游合同

第九节  储蓄合同

第十七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技术合同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编  侵权行为

第十八章  侵权行为

第一节  侵权行为总论

第二节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

第十九章  一般侵权行为

第二十章  特殊侵权行为

第一节  高度危险责任

第二节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

第三节  产品责任

第四节  环境污染责任

第五节  工作物致害责任

第六节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第七节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八节  使用人责任(雇用人责任)

第九节  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第十节  国家侵权责任

第十一节  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

第二十一章  侵权的民事责任

第五编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单方允诺

第二十二章  不当得利

第一节  不当得利概论

第二节  不当得利的要件与效力

第二十三章  无因管理

第二十四章  单方允诺

主要参考书目

内容摘要:

    
大陆法民法的体系,由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法、亲属法、继承法构成。民法的本质为私法自治。民法体系之中,债法最能体现民法的性格。粗略言之,债法可分为两大领域:一为交易法,一为救济法。交易法以合同法为基石,以契约自由为灵魂,最全面地体现了民法作为自治法、任意法的品格,体现了私法与公法的性质区别;救济法以侵权行为法与不当得利法为主干,以填补损害与恢复原状为宗旨,最直观地体现了民法作为补偿法的特性,体现了私法与公法的功能分工。
崔吉子编著的《债权法学》围绕债法的上述特性,以合同法与侵权行为法为两大主线,以债法总论总其成。全书重点在于债法总论、合同总论与侵权行为总论。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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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12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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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19 × 13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5000

书籍信息归属:

债权法学是北京大学出版社于2012.4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31 的主题关于 债权法-法的理论-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