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6.0
法律单行本,为纪念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全书收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1982年宪法;四个宪法修正案;含历次修正案的宪法文本并节录四中全会决定内容。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法规中心以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分析研究立法主旨和读者需求,策划编纂适合办案实务、教学研究和一般大众实际需要各类法律图书。法规中心长期与国家机关、法学院校及研究机构保持密切合作,拥有相关领域较为权威、专业的作者资源和编辑团队。
目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2014年11月1日)(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
(1982年1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2)
(1988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4)
(1993年3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38)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42)
(2004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6)
(1982年12月4日通过根据宪法修正案修正)
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2014年10月23日)(75)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
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纪念“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法律出版社特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宪法日纪念版)》,促进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的形成。
为了纪念“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法律出版社特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宪法日纪念版)》,促进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