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2.0
本书揭示了主流刑法学立足于法益保护与规范确认阐释刑法目的人为地制造与强化个人与社会的对立的理论偏颇。认为在关系本体论的语境与过程主义的哲学思考中,个人与社会的对立以及由此决定的法益保护与规范确认的对立,均消解于一种相互生成的涉身性关系之中,保护了这种涉身性关系,就是同时在保护个人和社会。进而从商谈理性与社群主义的视角论证了刑法对个体和社会的周延性保护。并对犯罪论与刑罚论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新的解读。
导言
第一章刑法目的的现代性问题
第一节刑法究竟有无目的:刑法目的的存在之辩
第二节是惩罚还是保护:刑法目的的阿基米德支点
第三节如何周延地保护个体与社会:刑法目的的阿咯琉斯之踵
第二章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本体及其刑法保护
第一节个体与社会的对立在关系中得以消解
第二节刑法保护的是消解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通过对个罪的反思
第三节刑法目的的关系论与狭义刑法学的若干问题
第三章关系实在的内在价值及其刑法实现
第一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层面:环境权的“生态主义”刑法观
第二节人与人的层面之一:内在的商谈理性及其刑法保护的过程取向
第三节人与人的层面之二:内在社群主义及其刑法保护的实质取向
第四章刑法目的的关系论对我国刑法文化和刑事政策的影响
第一节对我国刑法文化的影响
第二节对我国刑事政策的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适读人群 :刑法学习及研究人员本书分为四章内容,大体上是沿着“提出问题”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的。具体而言,首先,在第一章“刑法目的的现代性问题”中,提出了本书的中心问题,即刑法究竟应该如何合理地解决个体保护与社会保护之间的冲突?并分析了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其次,在第二章“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本体及其刑法保护”与第三章“关系实在的内在价值及其刑法实现”中,本书具体地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即认为这种对立化解于一种关系实在之中。其中,第二章指出了这种关系实在的本体构造,正是这种关系构造消解了个体与社会的抽象实体,进而化解了两者之间的冲突。另外,对于刑法应该如何保护这种关系实在作了详细的阐述。第三章主要是对这一关系实在所蕴涵的内在价值,即商谈理性与内在社群主义做了交代,价值也确保了刑法对于个体与社会的周延保护。最后,在第四章中对这种刑法目的的关系理论之现代意义做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