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40.0
《比较宪法学》是一部20世纪80年代的关于宪法学理论的综合介绍性的代表性著作。本书将主题范围从某一领域扩展至全世界,对当时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介绍。这种介绍并不是对各个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进行独立的介绍,而是在宪法学的主要的法律范畴内进行了对比介绍,向读者展示了外国的宪法理论,其视角是广阔的,但其切入点并不宏观,且更容易理解。本书将宪法学理论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宪法学的原理,另一部分是宪法学规范。本书在第一部分介绍了有关宪法的基础性理论,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实施与修改。第二部分作者介绍了关于宪法中的一般规范,如国体、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与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在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以及代议机关、行政、司法和国家元首等国家机关、最后还介绍了与宪政密切相关的政党制度。两个部分相辅相成几乎涵概了全部宪法学的基础理论。
导论
第一编 宪法原理的比较研究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二、近代和现代的宪法概念
三、合理的宪法概念刍议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三、两种不同类型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形式上分类的历史必然性
二、宪法实质上的分类的科学性
三、西方学者的新的宪法分类评介
第四节 宪法的结构
一、序言在宪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宪法本文的体系
第二章 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人民主权原则
一、主权观念的产生和发展
二、人民主权原则在芜法中的体现
三、人民主权与国家对外关系
第二节 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概念的产生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三、人权问题的国际化与国际间的人权斗争
第三节 法治原则
一、近代法治理论的产生
二、西方国家法治原则的实践与法治理论的变化
三、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原则的宪法实践与理论探索
四、法治与法制
第四节 三权分立原则
一、近代分权学说的产生
二、三权分立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中的表现
三、三权分立原则在实践中的发展和变化
四、三权分立原则在理论上发生的争议
第五节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产生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体现
三、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
第三章 宪法的实施与宪法的修改
第一节 宪法的实施
一、宪法实施的重要性
二、审查违宪活动的种类与监督宪法实施的机关
三、两种类型的国家监督宪法实施的根本区别和历史联系
四、监督宪法实施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宪法的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必要与限制
二、宪法修改的方式
三、宪法修改的程序
第二编 宪法规范的比较研究
第一章 国家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概念
二、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
三、资产阶级专政国家
四、无产阶级专政国家
第二节 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体
二、政权组织形式
三、政体、政权组织形式的区别及其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
二、联邦制国家中的主权与权限划分
三、地方制度
四、一国两制
第四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二、选举原则与选举程序
三、当选制度
四、选举诉讼
第二章 经济制度
第一节 经济制度的概念及其在宪法规范中的表现形式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二、经济制度的宪法规范的表现形式
第二节 各种经济成分和国家的基本政策
一、两种不同的国有经济和两种不同的政策
二、两种不同的合作经济和两种不同的政策
三、个体经济与资本主义企业
第三节 管理国民经济的原则
一、生产目的与产品分配原则
二、计划经济与市场机制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节 概述
一、公民资格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特性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公民基本权利的分类
第二节 公民在政治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
一、参政权
二、表达意见的自由
第三节 公民在社会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
一、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二、平等权
第四节 公民在个人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
一、人身自由
二、财产权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环境权
第五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一、公民的基本义务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区别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联系
第四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元首
一、国家元首的概念和种类
二、圉家元首的产生和任期
三、国家元首的职权
第二节 代议机关
一、代议机关的产生
二、代议机关的组织机构
三、代议机关的职权
四、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其特殊保障
第三节 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产生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三、行政机关的责任
四、行政机关的权力的发展趋势
第四节 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
二、司法审查
三、司法独立
第五章 民主宪政与政党制度
第一节 政党的产生与政党的职能
一、政党的产生
二、政党的职能
第二节 政党政治与宪法、法律规范的发展
一、政党组织活动的宪法惯例
二、政党组织活动的宪法规范
三、政党组织活动的普通法规范
第三节 政党斗争与宪政体制的关系
一、政党斗争的中心决定于宪政体制
二、政党斗争促进宪政体制的发展变化
后记
何华辉编著的这本《比较宪法学》是武汉大学百年名典,是一部有影响的法学著作。全书分两编共八章,内容包括: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实施与宪法的修改、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民主宪政与政党制度。 本书由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何华辉编著的这本《比较宪法学》是一部20世纪80年代的关于宪法学理论的综合介绍性的代表性著作。本书将主题范围从某一领域扩展至全世界,对当时世界主要国家的宪法学理论进行了系统的介绍。这种介绍并不是对各个其他国家的宪法理论进行独立的介绍,而是在宪法学的主要的法律范畴内进行了对比介绍,向读者展示了外国的宪法理论,其视角是广阔的,但其切入点并不宏观,且更容易理解。《比较宪法学》将宪法学理论分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宪法学的原理,另一部分是宪法学规范。本书在第一部分介绍了有关宪法的基础性理论,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宪法的分类、宪法的结构、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实施与修改。第二部分作者介绍了关于宪法中的一般规范,如国体、政体、政权组织形式与结构形式等国家制度、经济制度、公民在政治、社会、生活方面的基本权利、以及代议机关、行政、司法和国家元首等国家机关、最后还介绍了与宪政密切相关的政党制度。两个部分相辅相成几乎涵盖了全部宪法学的基础理论。【作者简介】何华辉(1925.11.07—1996.1.17),著名宪法学家、政治学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何华辉教授是湖南益阳人,1946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后考人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北大学习期间,曾积极参加党的外围组织,学习成绩优秀。1951年毕业后被选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主攻宪法学专业。1953年毕业后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在1957年的政治运动中,因受到不公正待遇而不得不中止教学和科研生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重又于1979年回到法学教育岗位,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几十年的教学和科研生涯中,何华辉教授曾先后给本科生、研究生开设过“国家法”、“宪法学”、“外国宪法学”、“比较宪法学”、“西方政治思想史”等课程;曾独著、主编或与人合作著有《比较宪法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分权学说》、《宪法与民主制度》、《也谈人权问题》、《实行法制就要摈弃人治》、《论宪法监督》、《浅论三权分立》、《建立新的比较宪法学刍议》、《中国宪法之特色》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