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9
定价:39.0
本书旨在讨论在目前国内的现实环境中,能否通过私权的行使机制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弥补政府执法机制中可能存在的信息、人力和激励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采用实证研究(访谈参加过相关诉讼的当事人及其律师、法官及政府官员,个案调查等),和必要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涉及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法、行政法和民事诉讼法等领域。比如,在证券法领域,是否可以通过鼓励利害关系人提起诉讼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持证券市场的公正和秩序。
改革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试论证券集团诉讼的威慑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证券团体诉讼 ——台湾地区的法律与实践私人诉讼与公司治理私人总检察官在环境法执行过程中的作用私力执行是解决环境执法不力的良药吗?环境保护私人检察官制度探讨——以原告资格扩张为中心 德国公益诉讼消费者法上的集体性私人执行——关键问题企业自由与社会约束视角下的消费者集团诉讼——对司法职能认识的缓慢变化 公法救济中的私人作用民事诉讼中的私人执法——以中国民事诉讼为中心后记
本书探讨在特定的法制背景下,能否通过以维权为目的的民事或行政诉讼,来实现法律、法规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目标。书中涉及的领域包含公司、证券、消费者权益、环境保护、行政法及程序法等方面,贡献洞见的既有内地的专家,更有来自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中同台湾地区的权威学者。鼓励通过私权的实现机制以维护个体权利,有无可能构成针对违法行为的“私人总检察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执法的不足?阅后当会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