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教学案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教学案例封面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教学案例

姜明安, 李洪雷,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4

定价:38.0

书籍简介:

本书精选现实中法律意义显著之案例,每个案例分案情介绍、问题与详析三部分,评析以现行有效法律规范为基础,本书目标是引导行政法的初学者学会以法律人的思维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行政法现象。

作者介绍:

姜明安,男,汉族,1951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李洪雷,男,江苏盱眙人,1976年生。2003年7月开始供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现为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软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兼学术委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北京)特邀研究员,《法学译丛·公法》丛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执行主编,《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编委会成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

书籍目录:

一、绪论

(一)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案例一 行政的概念

案例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法律性质

(二) 行政法的法源

案例一 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规定

案例二 行政主体不仅遵守法律,也要遵守地方性法规

案例三 旧法与新法相抵触时,应适用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

案例四 “通告”的法律性质

案例五 “会议纪要”的法律性质

(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案例一 行政法上的平等原则和比例原则

案例二 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作出行政行为

案例三 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裁量权

(四) 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

案例一 德国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

案例二 法国行政法上的公务标准

案例三 英国行政法上的韦德内斯伯里不合理

案例四 美国行政法上的谢弗林原则

二、行政法主体

(一) 行政法主体概述

案例 通过完善行政组织法合理划分行政职权,重构政府与公民关系

(二) 行政机关

案例一 邮电部门是行政机关还是民事企业

案例二 工商局是否有权到医院进行药品检查

案例三 行政机关对其职权范围内的管理事务应积极采取措施,不能消极懈怠

案例四 公安机关的行政职能与刑事侦查职能应予区分

案例五 政府应转变职能,尊重企业的财产权与经营自主权

案例六 渔政管理站的地位与职责

(三) 依授权和依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

案例一 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高等学校

案例二 作为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的县法制学校

(四) 国家公务员

案例 通过行政监察,监督公务员依法行政

(五) 行政相对人

案例一 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障

案例二 应当扩大和保障相对人在行政规章制订程序中的参与权

案例三 行政相对人须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六)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案例一 能否对专门行政监督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案例二 行政相对人通过上访行使的行政法制监督权应予保障

三、行政行为

(一) 行政行为概述

案例一 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分

案例二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分

案例三 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的区分

案例四 作为行政行为与不作为行政行为的区分

案例五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一:行为主体合法

案例六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二:行为内容合法

案例七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三:行为程序合法

案例八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之四:行为形式合法

(二) 行政立法

案例 地方性法规增加新的处罚种类的条款法院不予适用

(三) 行政处理——依申请行政行为

案例一 行政机关依法对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不是居间行为

案例二 被依法吊销个体行医执照的相对人能否再次获得个体行医执照

案例三 给付行政行为的作出不得附加法律规定之外的条件

案例四 行政机关应兑现其行政奖励承诺

案例五 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和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行政确认还是一般的鉴定行为

案例六 行政裁决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七 工商年检情况说明的法律性质

(四) 行政处理——依职权行政行为

案例一 行政规划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二 行政命令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三 行政收费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四 税收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五 行政处罚的处罚法定原则与公正、公平原则

案例六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案例七 行政处罚应遵循公正原则

案例八 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违法能否成为行政相对人行为违法的抗辩理由

案例九 行政处罚中的法律依据问题

案例十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案例十一 行政强制执行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十二 与行政调查中的强制有关的法律问题

案例十三 行政即时强制与刑事侦查行为的区别

(五) 行政主体实施的其他行为

案例一 行政合同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二 “因公致伤处理协议书”是否为行政合同

案例三 行政指导中的法律问题

案例四 行政事实行为中的法律问题

(六) 行政程序

案例一 行政程序法与行政实体法的关系

案例二 表明身份程序

案例三 告知程序

案例四 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程序

案例五 行政程序中的回避原则

案例六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

案例七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适用

案例八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

案例九 行政检查程序

(七) 行政复议

案例一 行政复议的范围及复议机关不受理行政案件的处理

案例二 该向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还是向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案例三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认与复议机关管辖

案例四 行政复议机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一并审查

案例五 行政复议决定应准确定性、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案例六 被申请复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履行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

(八) 行政诉讼法概述

案例一 行政诉讼的目的和性质

案例二 行政诉讼的基本特征

案例三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

案例四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关系

(九)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案例一 这一通告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二 这种《公告》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三 这一“会议纪要”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四 公证是否为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五 如何区分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和刑事侦查行为

案例六 行政调解行为的认定及其不可诉性

案例七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内部行政行为

案例八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国家行为

案例九 确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权利标准

(十) 行政诉讼管辖

案例一 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管辖案件的分工

案例二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案例三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时的地域管辖

案例四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

案例五 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的管辖

案例六 县级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级别管辖

案例七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一并管辖

(十一) 行政诉讼参加人

案例一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案例二 行政拘留案件中的原告资格

案例三 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案例四 共同诉讼人与第三人的区别

案例五 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产生的诉讼是否应当合并审理

案例六 行政主体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

(十二) 行政诉讼证据

案例一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责任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案例二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举证的条件

案例三 这一鉴定证书是否属于证据

案例四 被告在行政诉讼中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案例五 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案例六 证据未经质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十三) 行政诉讼程序

案例一 应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案例二 原告申请撤诉的条件

案例三 行政诉讼中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条件

案例四 二审的审判方式和审理对象

案例五 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案例六 人民法院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权

(十四)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案例一 行政审判中的法律适用规则

案例二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否有权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

案例三 行政法规与法律冲突的解决规则

案例四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解决规则

案例五 行政规章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地位

案例六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地位

案例七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时际冲突的解决

案例八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适用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审查

(十五)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案例一 维持判决的适用

案例二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并限期重作的判决

案例三 履行判决的适用

案例四 变更判决的适用

案例五 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适用

案例六 确认判决的适用

案例七 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对民事权属纠纷作出确权判决

案例八 不予受理的裁定

案例九 对撤诉申请的裁定

(十六)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案例 运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行政裁决案件

四、行政赔偿

(一) 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

案例一 我国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案例二 职权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别

案例三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二) 行政赔偿范围

案例一 行政事实行为与行政赔偿

案例二 对相对人的精神损害是否应予赔偿

(三)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案例一 行政赔偿请求人资格的转移

案例二 赔偿义务机关与行政赔偿诉讼被告的确定

(四) 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案例一 侵犯人身自由权如何赔偿

案例二 侵犯生命健康权如何赔偿

案例三 营业利润损失是否给予赔偿

案例四 多种行政赔偿方式能否合并适用

案例五 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向原告收取诉讼费用

(五) 行政赔偿程序

案例一 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的处理原则

案例二 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赔偿诉讼中可否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案例三 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负担

案例四 行政赔偿诉讼能否适用调解

案例五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

案例六 行政追偿的条件与原则

(六) 行政补偿

案例一 行政补偿的标准

案例二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的区分

内容摘要: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学科,这种实践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法学研究必须在一国既定法律框架之内,关注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形形色色案件的合法解决。完全脱离既定法律规范和现实案件的法学研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学,即“法教义学”或“注释义学”,而是哲学、经济学或社会学等其他学科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后者是没有价值的,恰恰相反,其对于法律规则的建构具有极为关键的作用,对于一个处于社会与法制转型的社会尤其如此。但如果我们承认法学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承认法律人的思维有其内在的特性,承认法律实务问题的解决不能超越既定的法律规范(包括成文与不成文的规范),则法教义学的研究是无法轻忽的,并且必然构成法学研究的主流。
  行政法所调整的是国家行政权力与私人权利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被称为“行政国家”,国家行政权力所扩张到的领域,被形象而准确地归纳为“从摇篮到坟墓”。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进行了“规制缓和”的改革,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图景。行政权与私人生活的这种密切关联,加上宪政法治原则所要求的法律规范对行政权的规制作用,当然后果之一就是关涉行政法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层出不穷,这些案件成为联结行政法律规范(包括规则与原则)与现实生活的桥梁。
  本书作为一本行政法学案例教材,其目标是引导行政法的初学者学会以法律人的思维分析现实社会中的各种行政法现象。为达到这一目标,本书的写作贯彻了如下原则:
  其一,所有案例均来自于真实社会生活而非向壁虚构。本书如实描述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以体现问题的现实性和分析的实践性,并与法院的判决形成有效的对话。不过,为了保证论述的简洁充分,对部分案例的事实部分也作了必要的剪裁,以凸显所涉问题的法律意义。
  其二,案例评析以现行有效法律规范为基础。法律问题的解决必须在既定法律规范框架之内,而不能纯然从理想中的法律规范出发并一味地批判现实规范(即使其确实是不合理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将法律规范简单地套用到案件中,因为对于所涉案件究竟应适用何种法律原则与规则,在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如何选择,在法律规范的涵义不明时如何进行解释,这些都是法律适用中所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也正是法律人视角的独特性所在。此外,在涉及现行行政法规范本身合理性的场合,本书也在严格区分现行规范和理想规范的基础上,对相关法律规范的改善提出了建议。
  其三,篇章结构安排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材(姜明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保持一致。为帮助学生全面系统掌握行政法学基础知识,本书有必要依托于一本相对权威的行政法学教科书;但在具体内容上,则力求反映行政法学理论的最新发展,将许多对于中国行政法学而言较为新颖的概念、原理和问题,例如特别权力关系、比例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司法解释与行政解释的关系等等,融入对行政法规范的分析和行政法案例的解析中。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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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364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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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38.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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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信息归属: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教学案例是法律出版社于2004.07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105 ,D925.35 的主题关于 行政诉讼法-案例-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行政法-案例-中国-高等学校-教材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