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30.0
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这是大陆法系国家一个恒久的争议性话题,在大陆也是近年来民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是所有民商法学界学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该书中,作者以代理权的范围为主线展开论述,并藉由对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分合关系的讨论,回顾了民法与商法在私法历史发展史上的分合关系,并对未来二者的关系作了展望和预测。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及对大陆法系民商法理论的熟稔程度在该书中一览无余;其对民商合一或分立问题的不同解读当能引起大陆学者重视和思考。
导论第一章 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与限制 一、问题之提出 二、代理权之类型化与体系化 三、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 四、民事意定代理权之意定限制 五、结论第二章 代理权授予行为无因性之检讨 一、问题之说明 二、德国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发展 三、授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之射程距离 四、结论第三章 商事代理权之范围确定与限制 ——以经理权为中心 一、问题之说明
导论第一章 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与限制 一、问题之提出 二、代理权之类型化与体系化 三、民事代理权范围之确定 四、民事意定代理权之意定限制 五、结论第二章 代理权授予行为无因性之检讨 一、问题之说明 二、德国授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之发展 三、授权行为无因性原则之射程距离 四、结论第三章 商事代理权之范围确定与限制 ——以经理权为中心 一、问题之说明 二、商事代理之概念 三、商事代理权与其范围之确定 四、商事代理权之意定限制 五、结论第四章 表见公司经理人 一、问题之提出 二、无争议之案型 三、有疑问案型对经理权授予行为效力之影响 四、表见代理法则之适用 五、结论第五章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一、前言 二、与民法独立发展之商法 三、民商分立之商法 四、民商合一中之商法 五、台湾地区民商合一中之民商分立 六、结论参考文献
代理权并非抽象的制度,而是基于交易生活的实际需要。代理权依其发生原因之不同,有意定代理与法定代理之别。经理人通常担任决策并指导企业经营者企业之经营。实务上最重要之经理人,非公司经理人莫属。公司经理人行使经营权是为经理权。
本书作者陈自强教授选取了日常经济交往中常见的“经理权”概念,分析其法律适用与民法代理权和公司法经理权的关系,由是引出了民事代理与商事代理的区别,以及民法与商法究为分立还是合一的问题。本书循此思路,第一章从民事代理权范围的确定与限制讨论出发,引出代理权授予行为无因性的理论,然后以经理权为中心探讨商事代理权范围的确定与限制以及相关的表见公司经理人制度,最终通过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归结落脚于第五章关于民商合一还是民商分立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