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33.0
外观上无害、本身不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但客观上对他人犯罪的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时,若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按照传统帮助犯的构成要件,作为帮助犯处罚似乎无可厚非。中立行为的帮助的问题核心在于:如何划分不可罚的中立行为与可罚的帮助的界限。关于中立行为帮助的处理,理论上存在全面可罚说和限制处罚说的分歧。限制处罚说基本上是一种共识。
第1章 引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选题背景及意义
1.3 理论述评
1.3.1 德国学说评析
1.3.2 日本学说评析
1.3.3 英美理论评析
第2章 共犯处罚根据论
2.1 问题意识
2.2 国外共犯处罚根据论评说
2.2.1 责任共犯论
2.2.2 违法共犯论
2.2.3 因果共犯论
2.3 国内共犯处罚根据论评析
2.4 帮助犯的因果关系
2.4.1 条件因果关系不应适用于帮助犯
2.4.2 物理的因果性
2.4.3 心理的因果性
2.5 归纳总结
第3章 理论评析
3.1 德国理论评析
3.1.1 主观说
3.1.2 客观说
3.1.3 折衷说
3.2 日本学说评析
3.2.1 客观说·客观归责论
3.2.2 折衷说
3.3 英美学说及判例评析
3.3.1 Andrew Ashworth的论述
3.3.2 Smith & Hogan的阐述
3.3.3 A.P.Simesterand G.R.Sullivan的观点
3.3.4 Richard G.Singer和John Q.LaFond的见解
3.3.5 George P.Fletcher的阐述
3.4 国内学说评析
3.4.1 客观说
3.4.2 折衷说
第4章 中立行为的类裂化研究
4.1 商品销售中立行为
4.1.1 违禁品销售型
4.1.2 日常使用危险物销售型
4.1.3 日常使用物销售型
4.1.4 结语
4.2 服务中立行为
4.2.1 问题的提出
4.2.2 服务中立行为帮助的类型化探讨
4.2.3 归纳总结
4.3 履行民事义务的中立行为
4.3.1 问题意识
4.3.2 具有业务中立性的民事义务的履行
4.3.3 具有日常生活性的民事义务的履行
4.3.4 结语
4.4 企业中立行为
4.4.1 问题意识
4.4.2 限定单位犯罪中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范围的根据
4.4.3 企业外部的业务中立行为的可罚性
4.4.4 结语
4.5 网络中立行为
4.5.1 问题意识
4.5.2 网络连接服务商不应承担责任
4.5.3 网络平台提供服务商一般不应承担责任
4.5.4 P2P服务提供行为原则上不应受罚
4.5.5 结语
4.6 日常中立行为
4.6.1 问题意识
4.6.2 非契约型的日常中立行为
4.6.3 契约型的日常中立行为
4.6.4 结语
第5章 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外观上无害、本身不具有犯罪性质的行为,客观上对他人犯罪的实施起到了促进作用时,若行为人主观上至少存在间接故意,按照传统帮助犯的构成要件,作为帮助犯处罚似乎无可厚非。这里问题的核心在于:对于中立行为的帮助,如何划分不可罚的中立行为与可罚的帮助的界限。《中立行为的帮助》认为中立行为的特殊性不在于行为的主观要素,而在于行为本身,行为的中立性决定了行为的危险性在规范性评价上通常没有制造不被法所允许的危险,没有达到值得作为帮助犯处罚的程度,故通常应否定帮助行为的存在,否定满足了帮助犯的客观不法构成要件,否定帮助犯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