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2.0
在法律系统论基础上,尝试建构不同于传统民法体系思维的崭新的民法系统论思维,并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民法系统论思维的基础理论;(2)民法系统论思维模型的存在意义、特征及其功能;(3)依照民法系统论思维模型对传统的一般条款理论和利益衡量论进行反思并实施重新构筑;(4)民法系统论思维模型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导论
一、问题意识
(一)中国私法秩序的“物象化”
(二)克服私法“物象化”弊端的两种策略:法社会学进路与法经济学进路
(三)法律自创生系统理论:一种法律的内在观察视角
(四)中国民法典编纂系统论视角:一个中国式路径选择
二、论述框架
第一章 卢曼的法律系统理论
第一节 卢曼法律系统理论概述
一、卢曼社会系统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二、法律系统的规范性闭合与认知性开放
(一)法律规范的自律性
(二)法律系统运行的封闭性和开放性
第二节 法律系统的功能
一、法律系统的功能定义
二、规范预期与认知预期
(一)规范预期与认知预期的区别
(二)规范预期与信任
三、法律系统的运行
(一)基于法律的行为控制
(二)法律系统解决纷争的独特方式
第三节 法律系统的代码与程式
一、法律系统的二元代码
(一)法律结构的“二元代码化”
(二)法律结构的双重化
二、法律规范的“条件程式”和“目的程式”
(一)条件程式
(二)目的程式
第四节 自我塑成的法律系统
一、社会系统的自我生产、自我参照
二、法律系统的自我塑成性
第五节 法律系统的自我观察
一、法律系统的一阶观察
二、法律系统的二阶观察
三、法律系统自我观察的据点
第六节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图依布纳的法律自创生系统理论
第一节 法律系统自创生理论
一、图依布纳设定的问题领域
二、法律系统的自创生
……
第三章 自省法学范式下的法律思维
第四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要件-效力”模型
第六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要素-效力”模型
第七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与一般条款
第八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与利益衡量
第九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具体应用
第十章 民法系统论思维的一个事例——民事法律继受
结语——从民法“体系思维”转向“系统思维”
参考文献
后记:作为思想的民法
《凯原法学论丛·十周年院订系列·民法系统论思维:从法律体系转向系统》首次将社会系统理论运用于现代民法学研究。传统民法体系思维一味地强调体系自律性,但并未明确自律的范围及保持自律的途径。正因为体系思维缺乏法律对应社会变动的视角,民法系统思维积极寻求新的概念和方法,以完成对民法体系思维的升级。《凯原法学论丛·十周年院订系列·民法系统论思维:从法律体系转向系统》内容超越了传统民法学知识谱系,但又未脱离法律教义学的基本框架,称得上是一场成功的“知识冒险”也是著者继《制造“拉伦茨神话”:德国法学方法论史》之后又一项“原创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