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32.0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定犯增生已是不争的事实,有学者因此提出我们已进入法定犯时代。由于法定犯具有易变性,从刑法立法史来看,犯罪化和非犯罪化都是从法定犯开始的;又由于法定犯具有双重违法性,易造成规定法定犯的前置性行政法律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对其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规定的不一致,从而引发法律适用问题;正是由于法定犯的出现和增生,违法性意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经历了一个从不要到必要的演进过程,经历了从故意的要素到责任的要素的纷争过程。应该说,研究法定犯理论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书在广泛分析、归纳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法定犯在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中的诸多问题。
总序
序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我国对法定犯问题的研究现状与不足
三、研究的视角与方法
四、本书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法定犯基础理论
第一节 法定犯产生渊源
一、历史渊源
二、产生背景
第二节 法定犯与自然犯
一、主要内容
二、划分界限l
三、两者关系
第三节 法定犯概念与特征
一、法定犯概念
二、法定犯特征
第四节 法定犯刑法价值
一、法定犯刑法价值主要观点
二、法定犯与刑法理论
三、法定犯与刑法立法
四、法定犯与刑事司法
第二章 法定犯与行政犯
第一节 走出法定犯与行政犯等同说的误区
一、曲解:法定犯与行政犯等同——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
二、追根溯源:行政犯理论与立法
三、曲解的形成
四、正本清源:法定犯与行政犯之间存在刑事不法与
第三章 行政不法之本质区别
第二节 法定犯与行政犯差异辨析
一、历史渊源不同
二、法律渊源不同
三、行为性质不同
四、内涵外延不同
五、刑法总则适用不同
第三节 法定犯与行政犯衔接辨析
一、两者的共性
二、两者衔接的现实必要性
三、两者衔接的切实可行性
四、两者的衔接机制
第四节 法定犯立法谦抑原则
一、刑事立法谦抑原则
二、谦抑原则立法考察
三、我国刑事立法谦抑原则贯彻之检讨
四、我国法定犯立法谦抑原则的实现途径
第三章 法定犯与罪状
第一节 法定犯罪状与前置性规范的两种关系
一、法定犯前置性规范变动引发的刑法问题loo
二、行政刑法变动法律适用问题的两种情况
第二节 法定犯与空白罪状
一、补充空白罪状的行政刑法变动适用刑法溯及力原则
二、补充空白罪轶的行政刑法变动适用行为时行政刑法
三、行为时和裁判时行政刑法有不同规定时,适用从旧
兼从轻原则
第三节 法定犯与叙明罪状
一、法定犯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的区分
二、依附叙明罪状的行政刑法变动适用刑法解释规则
第四节 立法启示
一、大陆法系国家、地区法定犯立法例考察
二、英美法系国家法定犯立法例考察
三、我国法定犯立法例评析
四、借鉴与启示——完善我国法定犯立法的建议
第四章 法定犯与违法性意识
第一节 违法性意识的发展、演变
一、不知法律不免罪
二、不知法律不免罪原则的例外
三、区分禁止错误与构成要件错误
四、违法性意识与故意理论
五、违法性意识与罪责理论
第二节 走出故意的误区
一、故意与违法性意识关系的学说
二、我国刑法关于故意的误区——将社会危害性纳入
故意
三、走出故意的误区
第三节 法定犯违法性意识辨析
一、违法性意识的不同学说与评析
二、法定犯违法性意识
三、法定犯违法性意识与违法性认识过失辨析
四、法定犯禁止错误可避免性的判断标准
第五章 法定犯与犯罪形态
第一节 法定犯与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一、法定犯与犯罪既遂
二、法定犯与犯罪预备
三、法定犯与犯罪未遂
四、法定犯与犯罪中止
第二节 法定犯与共同犯罪形态
一、法定犯与共同犯罪人相关理论
二、法定犯与共同犯罪构成
第三节 法定犯与罪数形态
一、认定一罪与数罪的标准的不同学说与评析
二、一罪犯罪形态考察
三、法定犯与牵连犯
四、法定犯与想象竞合犯
五、法定犯与法条竞合犯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定犯增生已是不争的事实,有学者因此提出我们已进入法定犯时代。由于法定犯具有易变性,从刑法立法史来看,犯罪化和非犯罪化都是从法定犯开始的;又由于法定犯具有双重违法性,易造成规定法定犯的前置性行政法律规范与刑法分则规范对其构成要件和构成要件要素规定的不一致,从而引发法律适用问题;正是由于法定犯的出现和增生,违法性意识在犯罪论体系中经历了一个从不要到必要的演进过程,经历了从故意的要素到责任的要素的纷争过程。应该说,研究法定犯理论与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谭兆强专著的《法定犯理论与实践》在广泛分析、归纳已有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法定犯在刑法理论和刑法立法以及刑事司法中的诸多问题。本书充分运用了储槐植教授提出的在刑法之中和在刑法之外以及在刑法之上研究刑法的刑事一体化思想的方法论。在刑法学之前的犯罪学中阐述法定犯提出的历史背景和主要内容,在刑法学之中辨析法定犯与行政犯的异同和法定犯的违法性意识以及法定犯的犯罪形态,在刑法之外研究法定犯的刑法分则规范因罪状的不同与外部前置性行政法律规范的不同关系及法律适用问题,在刑法之上研究法定犯的犯罪和刑罚等立法问题,实现法定犯刑法立法的科学性。【作者简介】谭兆强,男,汉族,1971年出生,江西南昌人,广东省珠海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1995年、2004年、2012年分别在华东政法学院、武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博上学位。在《法学》、《法律适用》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曾参与《体系刑法学》、《民事执行策略与方法》等书的撰写。曾获得珠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论文类三等奖,调研报告类二等奖,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学术会议)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