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封面图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 环境保护部政法司, 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编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20.0

书籍简介:

2011年12月2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612号令,公布了《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为正确运用本法,故对本法条文予以注释和解读。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依据】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基本原则】

第五条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分类管理】

第七条 【标准和部门规定】

第八条 【信息管理与科研开发鼓励】

第九条 【举报和处理】

第二章 放射性废物的处理与贮存

第十条 【核设施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盼处理、贮存与处置】

第十一条 【核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集中贮存与处置】

第十二条 【贮存许可证的条件】

第十三条 【贮存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第十四条 【贮存许可证的内容】

第十五条 【贮存许可证的变更】

第十六条 【贮存许可证的期限和延续】

第十七条 【贮存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 【辐射环境监测与应急】

第十九条 【送交贮存、处置管理要求】

第三章 放射性废物的处置

第二十条 【处置场所选址规划和地方支持】

第二十一条 【处置设施选址要求】

第二十二条 【处置设施的选址批准与建造许可】

第二十三条 【处置许可证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处置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要求】

第二十五条 【处置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处置设施运行监测与辐射环境监测】

第二十七条 【处置设施关闭和关闭后的监护】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监督检查的主体】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的职权和义务】

第三十条 【安保制度】

第三十一条 【人员要求】

第三十二条 【情况报告】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附: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1986年10月29日)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2011年1月8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05年9月14日)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2009年9月14日)

内容摘要:

《法律法规释义系列: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对《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条文含义逐条作了阐述和解释,并对贯彻执行条例需要把握的有关政策界限和应当注意的问题等作了说明。《法律法规释义系列: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力图全面准确反映立法原意,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较强的实用性,可以作为有关方面学习和贯彻执行条例的参考用书。

编辑推荐:

权威:参加本条例起草的相关部门组织编写
  到位:准确诠释立法原意,全面收录相关法律文件
  实用:结合实践,着眼应用,指导实务

书籍规格:

书籍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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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50934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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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法制出版社
版次1版印次1
定价(元)20.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1 × 14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释义是中国法制出版社于2012.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2.685 的主题关于 放射性废物-废物管理-条例-法律解释-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