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69.0
本书是卢曼前期代表作。本书中,卢曼在批评传统法律社会学研究进路的基础上,把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与芝加哥学派的符号互动理论相结合,在系统理论和现象学的工作框架下,细致分析了法律作为一个社会功能子系统的分化过程,为现代社会法律系统的运作描绘了一幅生动的图景。
作为观察者的法哲学和法律社会学(代译序)
第二版序言
导 言
第一章 法社会学的经典起源
第二章 法律的发展:以社会理论为基础
2.1 复杂性、偶在性和期望的期望
2.2 认知期望和规范期望
2.3 失望处理
2.4 制度化
2.5 期望脉络的同一化
2.6 作为一致性一般化的法律
2.7 法律和物理暴力
2.8 结构和越轨行为
第三章 作为社会结构的法律
3.1 社会和法律的发展
3.2 古代法
3.3 前现代高级文明的法律
3.4 法律的实证化
第四章 实证法
4.1 实证的概念与功能
4.2 法律的分出和特定化
4.3 条件程式化
4.4 决定生成程序的分化
4.5 结构变化
4.6 实证性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问题
4.7 正当性
4.8 实证法的执行
4.9 控制
第五章 通过实证法的社会变化
5.1 可控的社会变化的条件
5.2 类型结构
5.3 全球社会的法律问题
5.4 法律、时间和计划
结论 法律系统与法律理论
附录 第一版结论:法律理论的问题
参考文献(选摘)
索引
译后记
《法社会学》是卢曼前期作品中的代表作,是对其前期法律社会理论研究的系统总结。该书于1985年被翻译成英文,并成为卢曼进入英语学术圈的敲门砖。
在本书中,卢曼在批评传统法律社会学研究进路的基础上,借用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的方法,在系统理论和现象学的工作框架下,将法律视为一种社会结构,细致分析了法律与社会复杂性、偶在性,和人的期望之间相互衍生的关系,为现代社会法律系统的运作描绘了一副生动活泼的图景。
★法治社会基本养料,法律类西学基本经典。哈贝马斯学术劲敌、德国社会学领袖尼克拉斯·卢曼代表作,德国本土四次再版,影响欧美学界30年,首度中译。
★专业译者几经打磨,翻译参考德、英不同版本。沉甸甸、全干货,告别老生常谈、刷新世界观的法律进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