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4.0
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更具可操作性。明确精神慰藉的条款,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9787511844453 如需购买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4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法律出版社于2012.12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3.8 的主题关于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国 的书籍。
人民出版社法律与国际编辑部, 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编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稿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供稿
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 译
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