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故宫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6.0
本书为“明清史学术文库”系列丛书之一,主要从行政管理的角度研究古代封建专制国家从中央到地方的某一级政府或各级政府的活动或某一方面的职能,使本来枯燥、刻板的制度史变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再现了古代封建社会专制统治的动态、立体的历史面貌,从而更加深刻地揭示其本质和发展规律。
绪言
第一章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政体下的法制
第一节 清代专制与法制的高度结合
一 专制与法制、法制与法治
二 清代高度集权专制需要完备的法制
第二节 清代立法的完备性
一 从《大清律集解附例》到《大清律例》
二 《清会典》、《清会典事例》、《六部处分则例》、《钦定台规》
三 民族立法与省例
第三节 清代司法的严密性
一 以政府为主体的司法组织结构
二 职责严明的司法制度
三 司法职能的延伸
第四节 清代地方司法的重要性
第二章 清代州县政府的司法职能
第一节 州县政府的司法组织结构
一 职官
二 吏、役
三 幕友、长随
四 乡保
第二节 州县政府的司法职能
一 实施教化与“普法”
二 维护社会治安
三 全权处理民事词讼
四 拟律、上报刑事案件
五 监禁与递解人犯
六 管束在配人犯
第三章 清代府级政府的司法职能
第一节 府的建置沿革及清代府的组成结构
一 府的建置沿革
二 清代府级政府的组成结构及其特点
第二节 清代府级政府的司法职能
一 督促所属州县实施教化,维护社会治安
二 审理直辖民词与复查所属州县的自理词讼
三 审转所属州县徒刑以上刑事案件
四 监察所属州县的司法行政事务
第四章 清代省政权建设的完善及其司法职能
第一节 司道的组成结构及其司法职能
一 司道的设置沿革
二 清代守、巡道的组成结构及其司法职能
三 按察使司的组成结构与司法职能
四 布政使司的组成结构与司法职能
第二节 提督学政的司法职能
……
第五章 清代幕友、书吏、差役、长随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
第六章 清代封建专制政体下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的失调
清代继承和完善了地方省、府、州县三级政府体制,并在加强中央君主集权的同时,加强了地方政府的集权,无论行政,还是“司法”,只有各级政府的主官才有向上级禀报正式公文的权力,地方的一切事务,只有督抚向中央具题、汇题、咨报,才算终结。因而地方政府的组织结构形成一纲四目的特点,即以主官为纲,以主官的私聘幕友、长随和法定的工作人员书吏、差役四类人为目,且与中央形成相对独立的单元。在司法职能方面,省、府、州县三级政府虽然各有特点,但从下到上,从上到下,都是一脉相连,以州县最为直接、最为全面具体,府上下转承,司道督察,督抚总其成。因此,《明清史学术文库: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在内容结构上,共分六章,第一章为总论清代法制,第二、三、四章分别论述州县、府、省三级政府的司法职能,第五章专门论述幕、吏、役、长随在地方司法中的作用与危害,第六章论述在封建专制政体下地方政府的司法职能必然走向失调,且以第二章和第四章为重点。从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的内容来讲,以州县最为全面具体,包括实施教化与“普法”、维护社会治安、全权处理民事词讼、拟律上报刑事案件、监禁与递解人犯和管束在配人犯。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丛书名 | 明清史学术文库 | ||
9787513406390 如需购买下载《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pdf扫描版电子书或查询更多相关信息,请直接复制isbn,搜索即可全网搜索该ISBN | |||
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故宫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6.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7 × 26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2500 |
清代地方政府司法职能研究是故宫出版社于2014.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9.49 的主题关于 地方政府-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清代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