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30.0
地方自治乃近现代宪政体制之基石,法律意义上的自治强调地方自治团体以自身意思而自由治理的自由主义要素,注重维护和保障地方自治团体独立于国家的公法人格。故此,在晚近的比较宪法实践中,地方自治团体渐被视为基本权利主体。该书以敏锐的眼光介入这一争议性主题,探讨地方自治团体的权利能力和法律人格,研究立法权、行政权、组织权、财政权、住民自治权等传统形态和名称权、标识权、参政权、试验权等崭新形态的自治权,并比较自治权的各种国内法与跨国法保障机制。此外,该书也以基本权利为视角别开生面地解读我国宪法中的地方制度。
总序韩序任序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地方自治权概论论 第一节 自治的概念 第二节 地方自治的概念 第三节 基本权利与地方自治第三章 地方自治权主体论 第一节 人格、权利能力与权利 第二节 私法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基本权利能力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演变第四章 地方自治权内容论 第一节 传统的地方自治权形态
总序韩序任序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地方自治权概论论 第一节 自治的概念 第二节 地方自治的概念 第三节 基本权利与地方自治第三章 地方自治权主体论 第一节 人格、权利能力与权利 第二节 私法人的权利能力 第三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基本权利能力 第四节 地方公共团体的演变第四章 地方自治权内容论 第一节 传统的地方自治权形态 第二节 新近的地方自治权形态 第三节 地方自治权的体系与类型化第五章 地方自治权保障论第六章 全球视野中的地方自治权第七章 我国宪法中的地方自治权附录一 地方自治是一项基本权利吗?附录二 宪法地方自治权条款统计表附录三 《欧洲地方自治宪章》附录四 案例表后记
地方制度是一国宪法体系的重要组成总分,但在我国宪法学研究中,地方制度仍然是较为薄弱的领域之一。这一方面可能由于,人们对地方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尽管地方制度与整个国家制度的联系十分密切,地方制度也与个人权利息息相关,但地度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另一方面,地方制度涉及的范围广阔、内容琐细。一个国家总是饮食层级和种类不同的地方,而这不同地地方往往朴素或与国家之间形成各种关联,而且研究地方制度还需要比较其他国家的体制。因此可以说,地方制度是宪法研究中较困难的领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