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8.0
本书分析卢曼法社会学理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侧重点及内在的理论转换并反思对该理论的批评和质疑,总结这一理论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的启示。结论:卢曼建立起一种功能主义的多向度、多维度法社会学理论。该理论强调法律对社会具有的特定功能,法律与其它领域在功能上相互依赖、互动,法律在不同维度上具有封闭性与开放性,意在提供一种更符合现代社会及其法律复杂性的理论界说。这一理论突破了原有法学研究中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之间的对立,将法律的自主性和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建立起一种新的观察方式和理论视角,为我们更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当代中国面临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与借鉴。
导论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第二节 现有的研究:类型及问题第三节 主是设定与限定一、核心问题与整体性二、何种意义上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三、对概念使用和研究依据的说明第四节 本书的结构安排第一章 卢曼法社会学理论的社会系统论基础第一节 卢曼社会系统理论的基本立场……第二章 法律作为社会系统的结构:卢曼法社会学理论的前期建构第三章 自创生视阈中的法律与社会:卢曼法社会学理论的后期发展第四章 批评与辩驳:对若干相关争议的讨论第五章 卢曼法社会学理论的价值结语参考文献
为了更为深入和准确地把握其理论的基本观点、发展脉络及知识增量,本书围绕“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对卢曼法社会学理论进行一种整体性的研究。本书从卢曼对有关社会系统一般理论之建构的基本立场出发,基于其对现代社会高度复杂性情形下功能分化的观点,分析了卢曼法社会学理论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侧重点及内在的理论转换,并对有关该理论的批评和质疑进行反思,总结了这一理论所体现出的创新之处以及对当代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制建设所可能带来的启示。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卢曼通过结合系统理论、沟通理论及演化理论,经由开放系统观向自创生系统观的转变,建立起一种功能主义的、多向度、多维度的法社会学理论。该理论强调法律对于社会所具有的特定功能、法律与社会其它领域在功能上的相互依赖及其在互为环境的情况下所可能形成的复杂互动、以及法律在不同维度上所同时具有的封闭性与开放性,其意在提供一种更符合现代社会及其法律所具有的复杂性的理论界说。这一理论突破了原有法学研究中内部视角与外部视角之间的对立,将法律的自主性和法律与社会的关系结合在一起进行分析,建立起了一种新的观察方式和理论视角,能够为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当代中国所面临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与借鉴。【作者简介】 杜健荣,法学博士,云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哲学、法社会学。自2004年至今,已在《法制与社会发展》、《法理学论丛》、《河北法学》、《中山大学法律评论》、《中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政法论丛》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