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8.0
法官如何依据现有法律体系针对具体案件给出一个“正确的”判决,是当代法律方法研究领域的核心议题,并自1960年代以来持续位居国际法律理论研究的前沿位置。各国法律方法的构成和运作,不但实践中存在差异,理论上也一直存有争论。因此,从比较法角度对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的法律方法进行系统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中国法院所作的若干焦点判决,却招致了各界的批评,并引发了大范围的争议。如何分析、评判这些案件中法律方法和裁判说理的失当和缺陷,并为将来的类似案子提供指引,客观上需要一个法律方法体系作依据和指导。这一法律方法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既要立足于中国实际,更要汲取西方国家的理论成果、先进技术和实践经验,而这正是本文的选题旨趣和研究价值所在。
本书为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的最终成果。内容包括英国法律方法、美国法律法、法国法律方法、德国法律法以及中国样式等编章,对各国法律方法的风格及成因展开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