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5.0
本书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了道德、公权和责任,分别构成本书三个独特的部分。本书从法理学的角度思考了中国宪法学方面的一些理论问题,在更深的层次提示了宪法学、政治学和法理学在法理道义上的统一。
序:道德之门的钥匙在哪里?
第一部分 理论法理学
第一章 道德、教养和法治文明
一、教养和市民素质的内在联系
二、现代教养的核心是公平正义
三、以公平正义提升市民教养
第二章 法律是低层次的道德吗?
一、中西法律文化中“法律低层次论”的透视
二、“法律低层次论”的缺陷
三、法律是基本的道德
四、中国法治建设面临法律和道德观念的超越
第三章 公德和私德
一、公德是关于公权的道德
二、公德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德入法是法治发展的基本趋势
四、加大法治建设力度,推进法治秩序和公德的共同进步
第四章 评儒家“主体至善”说
一、儒家的“治道”是什么
二、“主体至善”说是儒家人治学说的组成部分
三、两点启示
第五章 超越道德:制约和监督
一、制约和监督的联系和区别
二、我国法治建设在制约和监督上的不足
三、建设以制约为主、监督为辅的权力约束机制
第六章 和谐社会和法治文明
一、人民共和国内涵着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拉美陷阱”对我们的启示
三、和谐社会建设中民主法治作为“基础”的意义
四、和谐社会的关键是建设民主宪政
第七章 公平正义也是生产力
一、科学和法治是推动人类近代历史的两个轮子
二、公平正义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三、以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公平正义
第八章 主体中国,还是责任中国?
一、为什么我们不同意“主体性中国”?
二、世界需要一个责任中国
三、简单的结论
第二部分 政治法理学
第九章 中国历史上的民本位为什么没有产生民主政治?
一、中国历史上民本的含义及其作用
二、民本和民主的区别
三、中国历史上的民本位对民主的遏制作用
第十章 清末立宪,丑剧还是悲尉?
一、清末立宪究竟是改变封建专制还是维护封建专制?
二、清末立宪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
三、启示
第十一章 法治启蒙:一个百年的呼唤
一、清末立宪运动和法治启蒙
二、民国:立宪、复辟和革命的冲撞
三、现代中国法治启蒙的主题:宪政的正当性
第十二章 “民治”还是民选?
一、by the people应译为民选
二、民选和民治的关系
三、民选和民主
第十三章 马克思的公仆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公仆论的理论渊源
二、马克思主义防止公仆变质的基本理论
三、正确认识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公仆论思想
第十四章 马克思论权为民所赋
一、权为民所赋是马克思所总结的巴黎公社的两大原则之一
二、权为民所赋决定了权力的行使
三、简单的结论
第十五章 制约、监督和反腐制度的科学化
一、监督和制约是约束权力的两种方式
二、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制约和监督理论
三、建立以制约为主,以监督为辅的反腐败体制
第十六章 制度和人才环境
一、从“头脑奥林匹克赛”透视中美不同的科研机制
二、中国科研人才机制的官本位及其影响
三、以克服官本位为核心,建设公平正义的人才环境
四、将高校去行政化纳入科教兴国的法治轨道
第三部分 宪法法理学
第十七章 论中国基本权利的性质及实现
一、中国基本权利的政治性质
二、基本权利和法律权利的关系
三、基本权利的实现
第十八章 论宪法的控权本质
一、宪法产生于控权的需要
二、宪法的实质是控权
三、“总章 程说”应予超越
四、关于中国宪政建设的几点思考
第十九章 宪法的“不抵触”原则――兼论宪法与民法及其他法的关系
一、立法“以宪法为依据”,没有宪法依据
二、“以宪法为依据”存在诸多缺陷
三、宪法的本质特点及其功能要求不抵触
四、坚持不抵触是法治统一的根本要求
第二十章 言论保障和宪法权利
一、言论自由在当代法治文明中的地位
二、我国法治建设中言论自由的发展及其进步
三、进一步推进言论自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
四、简单的结论
第二十一章 依法执政论
一、人民共和要求依法执政
二、新中国共和理念的淡化和依法执政的缺失
三、依法执政和人民共和理想的实现
四、以依法执政为主导,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方式的转变
第二十二章 走向宪政中国
一、宪政是法治的现代文明形式
二、法治必须走向宪政
三、宪政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
四、简短的结论
道德、公权和责任是法理学上三个相关的概念。道德之门的钥匙在哪里?是《华东政法大学校庆六十周年纪念文丛:道德、公权和责任》思考的起点。中国有注重道德的传统。一部《春秋》,就是把国家治乱的根源归结于道德。但是,中国传统的道德把道德建设的重点放在普通个人身上,并不能真正解决道德问题。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国家,推进社会的道德,关键是民主法治建设。法治的基础是民主,而现代民主法治的实质是治权。故现代民主法治建设中包含着道德建设的秘密,这就是公权的道义责任。推进社会的道德文明,关键是推进促进公权能够依法履职的民主法治环境,形成公权必须依法和不得不依法的制度空间和人格力量。只有当公权被严格纳人法治轨道之时,现代社会道德才具有得以生长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