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5.0
税收、税法与税权是三位一体的,拙著探讨的“税的谦抑性”应当包括税收、税法、税权的谦抑性三方面问题。所以这里所谓的“税的谦抑性”并非仅指税收刑法中须遵循刑法谦抑性,而是指“税”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自身蕴含着与生俱来的谦抑性特质,以及税收、税法和税权中对这种特质的保留与强化。笔者认为:刑法“谦抑性”理论不仅为我们研究税法开启了一条思路,亦为建立“税的谦抑性”理论提供了极为实用的借鉴;而古今中外丰富的财税思想及现代税法理论也为“税的谦抑性”理论的论证提供了足够强大的支持;“税的谦抑性”理念必然有其的形成和发展的的历史渊源,研究当代中国的税之谦抑性问题,可从中外历史上数千年来先人们建立和形成的自然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法学的相关思想和理论中进行挖掘;在我国日益成为“税收国家”并向宪政国努力之时,提倡“税的谦抑性”还具有广泛的人民基础和政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