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32.0
法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博丹于1576年用法文写就《国家论六书》,后来1586年亲自用拉丁文翻译,并作了大是修正。虽然只从博丹《国家论六书》这部宏篇巨著中摘译了四章,与原著中有关公法政策的详细论述相比,显得很单薄。但博丹在其二百多万字的巨著中细致梳理的主权理论,就集中体现在这四章中。博丹主权理论在欧洲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他的主权理论包含了对至高无上的权威的界定,对权威范围的划分和对主权功能的分析,这就使公法成为一门有严格科学规范的学问,对国家理论的研究了更加系统和深入。
致谢英译本说明英译者的编排格式说明英译者的翻译说明导论第一书 第八章 论主权第一书 第十章 主权的真正标志第二书 第一章 论三种一般的政体类型,是否还存在其他的政体类型第二书 第五章 对僭主的人身攻击是合法的吗?在僭主死亡之后,废止和撤销其法律是合法的吗附录 博丹的主要经历 参考书目 《共和国六书》(1583年巴黎法文版)目录中外文词表对照及索引译后记
主权是现代政治学、法理学、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公法的一个核心概念,说起主权不能不提博丹、不能不引用博丹《主权论》的宏文。博丹的《主权论》是政治学与比较公法的集大成者,其理论精华尽显在本书所选的四章中。这四章是博丹著名的主权理论的凝练,通过它,我们可以管窥博丹在国家问题上的哲思,也正因此,《主权论》才成为欧洲政治思想演进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不朽华章。博丹的主权理论包含了对至高无上的权威的界定,对权威范围的划分和对主权功能的分析,这就使公法成为一门有严格科学规范的学问,使得对国家理论的研究能够更加系统和深入。
本译丛精选了学界公认的政治与法律哲学经典名著,这些著作在世界范围内滋养了无数的学人,不仅对政治学与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对哲学、社会学等学科也有着广泛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