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28.0
检察机关是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必然面临证据的使用问题,即证据调查。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体现在不同的方面,即使是在具体诉讼案件的办理中,检察机关的证据调查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当事人的证据调查也有重要区别,只有认真的研究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才能促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之践行。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由实务部门和理论研究人员共同完成,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研究方法,以理论审视实践、实践丰富理论为研究视角,以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为研究主线,认真研究了检察机关办理各项检察事务中的证据调查问题。在对证据调查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总览的背景下,具体研究了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证据调查制度、公诉阶段的证据调查制度、民事执行检察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侦查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监所监督中的证据调查制度等。《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力求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具体性,以期最终促进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实践的展开。【作者简介】赵信会,山东巨野县人,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山东大学博士后,现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财经大学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的学科带头人、山东财经大学省级特色专业法学专业的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济南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学会民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证据法。现主持教育部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课题1项、其他省部级课题3项。参加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教育部、司法部课题多项。 韩清,山东济南人,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自2007年担任天桥区检察院检察长以来,韩清同志十分重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率先组建成立了检察理论研究社,每年举办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为干警们搭建了理论研究的崭新平台,树立了崇尚学习、尊重知识的正确导向。在他的带领下,天桥区检察院的干警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申报完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11项,其中2项获评优秀课题一等奖。韩清同志先后在《河北法学》、《人民检察》、《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法学知名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撰写的《既判力视域下民事检察制度构建》获高检院2011年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参与撰写的《检察建议立法化研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结题证书,撰写的《科学构建执法办案稳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获山东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金徽奖”理论文章类二等奖。
书籍详细信息 | |||
书名 |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站内查询相似图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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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法律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2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15 × 21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制度理论与实务是法律出版社于2013.9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6.3 的主题关于 检察机关-证据-调查-研究-中国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