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40.0
本书从微观层面对罗马法的具体制度进行了研究,通过对原始片段的文本分析,结合历史性要素深入罗马法的立法实践,考察罗马法学家是如何面对具体的问题,运用什么样的立法技术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救济以及其所形成的制度在后世民法典体系中的影响。该研究的原始文献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和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法典》为主,并结合中世纪注释法学家阿库斯对《学说汇纂》所作的注释进行。研究使用的现代法文献以20世纪以来的意大利文著作为主,辅以德文著作的意大利文译本、西班牙文著作和英语的罗马法著作。
引言
第一章 增加之诉概述
第一节 罗马法与法学的科学性
第二节 罗马法研究概览
第三节 增加之诉学说综述
第四节 增加之诉的名称来源
第五节 增加之诉的性质
第六节 增加之诉的中文译名分歧解析
第七节 增加之诉诉讼群概述
第二章 针对船舶经营人之诉——现代代理制度演进中的“跳跃点
第一节 针对船舶经营人之诉概述
第二节 船舶总管授权
第三节 授权与合同外责任的承担
第四节 诉权的特性
第五节 是否是现代代理制度的萌芽
第三章 总管之诉——以授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类型
第一节 总管之诉概述
第二节 总管之诉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总管授权
第四节 总管授权的公示
第五节 总管授权与委托
第四章 依令行为之诉——以命令为基础的无限责任诉讼
第一节 依令行为之诉概述
第二节 依令行为之诉的归责基础
第三节 依令行为之诉与总管之诉
第四节 命令与委托、担保的关系
第五章 特有产之诉——以特有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制度起源之一
第一节 特有产之诉在法的历史体系中的位置
第二节 特有产之诉的产生
第三节 特有产之诉的构成要素
第四节 特有产之诉的特质分析
第五节 特有产之诉实现的财产分离和权利分离
第六节 特有产之诉为缔约相对人提供的诈欺抗辩
第六章 转化物之诉——以转化物为基础的有限责任制度起源之二
第一节 转化物
第二节 转化物之诉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转化物之诉与特有产之诉的关系
第七章 分配之诉——以特定经营财产为基础的有限责任制度起源之三
第一节 分配之诉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 提起分配之诉的要件
第三节 分配之诉的适用遵循分离原则
第四节 分配之诉在财产分离原则上形成的优先受偿权
第五节 分配之诉与增加之诉的关系
第八章 增加之诉蕴涵的现代法律制度的演进脉络
第一节 增加之诉与代理制度的演进
第二节 增加之诉构建的罗马企业组织模式
第三节 从整体之债到连带之债
第九章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人名索引
分析索引
《论“增加之诉”:罗马法代理与有限责任现象之解读并法学家与裁判官力量之展示》以“增加之诉”为题从微观层面对罗马商法进行具体制度的历史切面研究,包括增加之诉概述、针对船舶经营人之诉、总管之诉、依令行为之诉、特有产之诉、转化物之诉、分配之诉以及增加之诉蕴涵的现代法律制度的演进脉络八个部分。《论“增加之诉”:罗马法代理与有限责任现象之解读并法学家与裁判官力量之展示》的最大特色是对原始片段加以文本分析,结合历史性要素深入罗马法的立法实践,考察罗马法学家如何面对和解决具体问题,使用的罗马法学研究方法和历史文献将进一步开拓我国的罗马法研究领域,展示的法学家和裁判官的作用对当代中国法治之路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论“增加之诉”:罗马法代理与有限责任现象之解读并法学家与裁判官力量之展示》是一部专著,它着力于罗马法中的特殊的代理制度意味的法律问题。这种代理制度之特殊,在于它存在于权力者与被支配者——家子、奴隶、被诚信占有的自由人——之间,双方并非平等关系,与现代的平等者之间的代理关系不同。这样的特殊的代理关系带来了权力者对被支配者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的范围问题,王莹莹告诉我们前者承担无限责任或者只承担某种形式的有限责任。也带来了前者对于后者债务的承担方式问题,王莹莹告诉我们前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以及笼罩二者关系的古罗马的企业形式问题,当然倾向于家族企业形式的回答。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有什么用?在中国,这是一个古典学研究者经常遇到且带给他们烦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