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2
定价:30.0
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提升和实现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现实中司法判决书被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接受程度不高的情况,本书将以法律方法为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整体框架上,实现判决的接受需要分析判决所要面对的听众(受众),进而采取不同的说服策略,而分析听众又需要从总结共识开始。在这种宏观框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等法律方法就可以在微观层面上为法官提升判决的可接受性提供参考。简而言之,本书的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基于听众,分析共识,运用方法,实现接受。在进行了理论分析之后,本书还具体分析了一些代表性案例,用以说明判决的可接受性是如何通过司法过程的运行而最终实现的。
第一章 可接受性是什么
第一节 基本界定:多维学科视角的界定及其耦合
第二节 理论来源:新修辞学、非形式逻辑及其他
第三节 兴起原因:从一般到特殊的渐次分析
第二章 听众:实现接受的背景与场域
第一节 听众接受:反思司法过程的性质
第二节 理想听众:法律解释共同体、法官及其共性人格
第三节 特殊听众:陪审团、当事人以及社会公众
第三章 共识:实现接受的出发点
第一节 为何共识:司法共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节 法官释明:司法共识形成的主导进路
第三节 两造协商:司法共识形成的多维进路
第四章 法律解释:为接受寻找权威
第一节 司法权威的方法论指向
第二节 可接受性作为法律解释的评价标准
第三节 解释方法与类型权威的关照
第五章 法律论证:因证立而接受
第一节 瑕不掩瑜:法律论证方法的价值与局限
第二节 异曲同工:法律论证方法的共同指向
第三节 由表及里:法律论证中的证立与接受
第六章 判解研究:可接受性的实践运作
第一节 “合理怀疑”的接受:辛普森案中的法律论证
第二节 隔离的接受与不接受:布朗案中的法律论证
第三节 接受的实现与巩固:“贾正名誉权案”评论
无论是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提升和实现司法判决的可接受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现实中司法判决书被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接受程度不高的情况,《可接受性--法律方法的一个分析视角》以法律方法为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整体框架上,实现判决的接受需要分析判决所要面对的听众(受众),进而采取不同的说服策略,而分析听众又需要从总结共识开始。在这种宏观框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等法律方法就可以在微观层面上为法官提升判决的可接受性提供参考。简而言之,《可接受性--法律方法的一个分析视角》的总体框架可以概括为:基于听众,分析共识,运用方法,实现接受。在进行了理论分析之后,本书还具体分析了一些代表性案例,用以具体说明判决的可接受性是如何通过司法过程的运行而最终实现的。本书适合于法学研究者(尤其是法律方法研究者)、法学研究生以及对现实司法问题感兴趣的读者,也能够为司法实践者(特别是法官)提供一定的参考。
《可接受性--法律方法的一个分析视角》(作者孙光宁)以法律方法为视角提出相应的对策。在整体框架上,实现判决的接受需要分析判决所要面对的听众(受众),进而采取不同的说服策略,而分析听众又需要从总结共识开始。
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