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68.0
本书是德国社会理论家阿克塞尔·霍耐特的2011年的作品,德文原着是600多页的巨制,除了对自由不同的模式——消极模式、反思模式和社会模式——进行了分析之外,霍耐特还强调了在法律和道德领域内部实践的分析,尤其在自由的界限和机会方面以及社会冲突和实现社会自由的抗争等,涉及政治哲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历史学等多种学科,充满了思辨性。
中文版前言
前言
导论 正义论作为社会分析
第一篇 对历史的回顾:自由的权利
第一章 消极自由和它的契约构思
第二章 反思自由和它的正义构思
第三章 社会自由和它的伦理学
过渡 民主伦理的思想
第二篇 自由的可能性和自由的真实性
第一章 法定自由
一 法定自由存在的根据
二 法定自由的界限
三 法定自由的病态
第二章 道德自由
一 道德自由存在的根据
二 道德自由的界限
三 道德自由的病态
第三章 社会自由
一 个人关系中的“我们”
友谊
亲密关系
家庭
二 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我们
市场和道德:一个必要的预先声明
消费领域
劳动力市场
三 民主决策中的“我们”
民主的公众性
民主的法制国家
政治文化——一种前景展望
译名对照表
正义论是当代哲学最活跃的领域,但大多数正义理论在它们的理论高度上,却都有着一种严重的缺陷:只是把自己固定在纯粹规范性的抽象原则上,因而远离了正义论的应用范围——社会的现实。
阿克塞尔·霍耐特走的是另一条道路。他从那些形成于西方自由民主社会的规范要求中,直接获取决定当代社会正义的标准。这些标准在总体上构成了一个不仅是法定的,而且也拥有道德合法性的机制性行动规范的体系。霍耐特先生把这个体系称为“民主道德”。
为在理论上陈述这个庞大体系存在的理由,作者首先证明了西方社会的所有行动领域都有一种实现个人自由要求的特征。他在主要篇章中以黑格尔法哲学的精神和承认理论,展现了作为正义标准的个人自由原则怎么产生于私人关系、市场经济活动和政治公共性等这些社会具体领域。《自由的权利》有着一个要求极高的目标:重新把正义论作为社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