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
罗马法封面图

罗马法

黄风,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35.0

书籍简介:

本书作者力图遵循盖尤斯的上述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六大部分:民事诉讼程序、人法、家庭和婚姻法、物法、债法和继承法。其中,人法与家庭和婚姻法讨论的是关于人的议题;物法、债法和继承法讨论的是关于物的议题;关于诉讼的议题则不仅包含在民事诉讼程序部分,而且还穿插在各项与实体权利相关联的诉权评述当中,例如关于占有的诉权,与特有产制度有关的诉权等。

作者介绍:

黄风,1956年1月出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罗马法与现代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意大利那不勒斯第二大学访问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国际刑法、比较刑法和罗马法。出版个人专著十余部,译著十余部。1996年6月获“国际罗马法奖”(库比泽夫斯基奖);1998年6月获意大利外交部“文化作品翻译奖”;1999年6月获意大利总统授予的共和国骑士勋章;2006年5月获意大利总统授予的“仁惠之星”共和国爵士勋章。

书籍目录:

引论 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渊源

第一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诉讼及其种类

第一节 诉讼与权利

第二节 对物之诉与对人之诉

第三节 索回物之诉、罚金之诉和混合诉讼

第四节 严格法诉讼与诚信诉讼

第五节 拟制诉讼与扩用诉讼

第六节 抗辩

第七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令状

第八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裁判官要式口约

第九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恢复原状

第十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预备审

第二章 诉讼程序及其历史沿革

第一节 法律诉讼:主要特点

引论 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和渊源

第一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章 诉讼及其种类

第一节 诉讼与权利

第二节 对物之诉与对人之诉

第三节 索回物之诉、罚金之诉和混合诉讼

第四节 严格法诉讼与诚信诉讼

第五节 拟制诉讼与扩用诉讼

第六节 抗辩

第七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令状

第八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裁判官要式口约

第九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恢复原状

第十节 特殊的诉讼形式:预备审

第二章 诉讼程序及其历史沿革

第一节 法律诉讼:主要特点

第二节 法律诉讼:誓金诉讼

第三节 法律诉讼:请求审判员或仲裁人之诉

第四节 法律诉讼:请求给付之诉

第五节 法律诉讼:拘禁之诉

第六节 法律诉讼:扣押之诉

第七节 程式诉讼:主要特点

第八节 程式诉讼:法律审

第九节 程式诉讼:争讼程序

第十节 程式诉讼:程式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十一节 程式诉讼:程式的附加部分

第十二节 程式诉讼:裁判审

第十三节 程式诉讼:执行程序

第十四节 非常审判:主要特点

第十五节 非常审判:基本程序

第十六节 非常审判:特别程序

第三章 若干诉讼规则和制度

第一节 一事不再理

第二节 举证和证明

第三节 宣誓

第四节 对过分诉讼请求的限制

第五节 诉讼代理

第六节 诉讼担保

第二编 人法

第四章 人的身份

第一节 人与人格

第二节 自由人身份

第三节 自由人身份:解放奴隶

第四节 市民身份

第五节 市民身份:拉丁人和归降人

第六节 家庭身份(地位):自权人

第七节 家庭身份(地位):他权人

第八节 人格减等

第九节 不名誉

第五章 人的能力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权利能力的起始和终止

第三节 限制权利能力的因素

第四节 行为能力

第五节 行为能力:适法行为

第六节 行为能力的年龄

第七节 行为能力的心智条件

第八节 意思瑕疵

第九节 通过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公共团体

第三节 私人社团

第四节 财产性实体

第五节 商事活动中的有限责任

第三编家庭和婚姻法

第七章 家庭

第一节 familia(家庭)的含义

第二节 亲属关系:宗亲、血亲和姻亲

第三节 亲属关系:亲系和亲等

第四节 父权

第五节 子女的认定

第六节 脱离父权

第七节 自权人收养

第八节 他权人收养

第九节 扶养关系

第八章 婚姻

第一节 缔结合法婚姻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婚姻的要件

第三节 婚姻的效力

第四节 订婚

第五节 归顺夫权

第六节 婚姻的解除:原因

第七节 离婚

第八节 姘合与同居

第九章 家庭财产制度

第一节 特有产:概述

第二节 特有产:类型

第三节 嫁资及其设立

第四节 嫁资的处分和返还

第五节 嫁资外财产

第六节 婚姻赠与

第十章 监护和保佐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的确定

第三节 未适婚人监护

第四节 妇女监护

第五节 监护人的责任

第六节 各种保佐

第四编 物法

第十一章 物及其分类

第一节 物(res)的含义

第二节 非财产物:神法物

第三节 非财产物:人法物

第四节 有形物和无形物

第五节 要式物和略式物,可动物和不动物

第六节 可替代物和不可替代物

第七节 单一物、合成物和聚合物

第八节 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第九节 物之附属与物之部分

第十节 物之孳息

第十二章 所有权:取得方式

第一节 物权与所有权

第二节 先占

第三节 发现埋藏物

第四节 孳息的取得

第五节 添附:不动物对不动物

第六节 添附:可动物对不动物

第七节 添附:可动物对可动物

第八节 混合与混杂

第九节 加工

第十节 要式买卖

第十一节 拟诉弃权

第十二节 让渡

第十三节 时效取得

第十三章 所有权:丧失、限度和共有

第一节 所有权的丧失

第二节 对所有权的限制:概述

第三节 排放雨水之诉

第四节 潜在损害保证

第五节 新施工告令

第六节 共同所有

第七节 共同所有权的分割

第十四章 享益物权

第一节 他物权概述

第二节 用益权:定义和基本规则

第三节 用益权:设立

第四节 用益权:消灭

第五节 准用益权

第六节 使用权

第七节 居住权

第八节 牲畜和奴隶劳作使用权

第九节 地役权:基本规则

第十节 乡村地役权

第十一节 城市地役权

第十二节 地上权

第十三节 永佃权

第十四节 对享益物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五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质押权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权利质押

第四节 对担保物权的法律保护

第十六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的一般概念

第二节 占有的要件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保持和丧失

第四节 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条件

第五节 对占有的法律保护:措施

第六节 准占有

第五编 债法

第十七章 债法总论

第一节 债的概念

第二节 债的发生根据

第三节 债的效力,自然之债

第四节 债的标的

第五节 债的主体

第六节 选择之债和种类之债

第七节 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

第八节 附条件之债和附期限之债

第九节 支付利息的义务

第十节 债的转移

第十一节 债的履行

第十二节 不履行

第十三节 迟延

第十四节 债的协议解除和撤销

第十五节 债的消灭:免除

第十六节 债的消灭:抵销

第十七节 混同

第十八节 债的更新

第十九节 债的保障:担保

第二十节 债的保障:定金和违约金

第十八章 契约之债:典型契约

第一节 契约

第二节 要式口约

第三节 消费借贷

第四节 消费借贷:海运借款

第五节 使用借贷

第六节 寄托

第七节 质押

第八节 信托

第九节 买卖:基本要件

第十节 买卖: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节 买卖的附加约定

第十二节 租赁:物的租赁

第十三节 租赁:雇佣

第十四节 租赁:承揽

第十五节 租赁:海损分摊规则

第十六节 委托:主要特点

第十七节 委托: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节 合伙:合意的特点

第十九节 合伙: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章 契约之债:非典型契约

第一节 无名契约:概述

第二节 互易

第三节 行纪

第四节 临时让与

第五节 试用给付

第六节 简约:概述

第七节 若干具体的简约形式

第二十章 准契约之债

第一节 无因管理

第二节 不当得利:基本条件

第三节 不当得利:救济手段

第四节 准契约之债的其他形式

第二十一章 私犯之债

第一节 私犯:基本概念

第二节 损害投偿

第三节 盗窃

第四节 抢劫

第五节 侵辱

第六节 非法损害

第七节 过错

第二十二章 准私犯之债

第一节 公共场所致害

第二节 审判员误判致害

第三节 其他准私犯形式

第六编继承法

第二十三章 一般规则

第一节 遗产继承的概念

第二节 遗产继承的限度

第三节 继承人

第四节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

第五节 代位继承

第六节 增添权

第七节 财产合算

第八节 遗产占有:概述

第九节 遗产占有:类型

第二十四章 遗嘱继承

第一节 遗嘱及其特点

第二节 与遗嘱继承相关的权能

第三节 遗嘱的类型

第四节 继承人的设立

第五节 继承替补

第六节 剥夺继承权

第七节 无效遗嘱

第八节 遗嘱的封闭与开启

第九节 遗嘱附书

第二十五章 无遗嘱继承

第一节 《十二表法》确立的制度

第二节 古典法时期的制度

第三节 优士丁尼法的调整

第二十六章 违反遗嘱的法定继承

第一节 因遗嘱疏漏而引起的法定继承

第二节 法定继承份额

第二十七章 遗赠和遗产信托

第一节 遗赠的特点

第二节 遗赠的种类

第三节 遗赠的若干表现形式

第四节 遗赠的取得

第五节 遗赠的无效和撤销

第六节 遗赠的削减

第七节 遗产信托:特点

第八节 遗产信托:规则

主要参考书目

索引(拉丁字母顺序)

索引(中文拼音顺序)

编辑推荐:

  本书作者力图遵循盖尤斯的上述教科书体系,同样以人、物和诉讼为中心再现罗马私法的特有框架。同时作者认为,新的罗马法教科书还需兼顾现代民商法学的体系,特别是现代民法典的一般体系,使读者便于在罗马法和现代民法之间进行对比。出于这样的考虑,本书将体例结构划分为六大部分:民事诉讼程序、人法、家庭和婚姻法、物法、债法和继承法。其中,人法与家庭和婚姻法讨论的是关于人的议题;物法、债法和继承法讨论的是关于物的议题;关于诉讼的议题则不仅包含在民事诉讼程序部分,而且还穿插在各项与实体权利相关联的诉权评述当中,例如关于占有的诉权,与特有产制度有关的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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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730019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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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北京出版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版次2版印次1
定价(元)35.0语种简体中文
尺寸26 × 19装帧平装
页数印数

书籍信息归属:

罗马法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于2014.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04.1 的主题关于 罗马法-高等学校-教材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