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1
定价:26.0
本书着眼于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的研究,系统而全面地分析了非财产损害赔偿的行为范畴、主体、客体、计算、救济方式、请求权的特性、法律适用等问题,研究的问题集中、深入、详细。目前国内尚无非财产损害赔偿方面的专著成果,因此,本书更具理论研究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一章 非财产损害的辞义
第一节 非财产损害的含义
一、损害的概念
二、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
第二节 非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
一、精神损害
二、精神损害与非?产损害辞义辨析
第三节 非财产损害的类型
一、直接的非财产损害与间接的非财产损害
二、本人非财产损害与反射性非财产损害
三、侵害人身权益的非财产损害与侵害财产权益的非财产损害
第四节 非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一、非财产损害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二、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实践和发展
三、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分类
第二章 适用非财产损害赔偿的行?范畴
第一节 侵权行为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一、过错侵权行为
二、过错推定侵权行为
三、无过错侵权行为一
第二节 违约与非财产损害赔偿
一、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法理依据
二、国外对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立法
三、我国对违约非财产损害赔偿的立法及理论研究现状
……
第三章 非财产损害赔偿主体
第四章 非财产损害赔偿的客体
第五章 非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
第六章 非财产损害的救济方式
第七章 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特性
第八章 非财产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后记
非财产损害是与财产损害相对应的概念,是对损害所作的重要划分。精神损害无法代替非财产损害。应将非财产损害赔偿适用范围从原来的侵权行为法领域扩展到合同法和危险责任领域。缔约过失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不应由合同法调整而应适用侵权责任法,违约行为导致非财产损害应当允许适用非财产损害赔偿。法律应明确规定反射性损害,尤其是对侵权致人伤残的反射损害受害人立法应支持其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将身份权纳入请求权法保护的范围并给予非财产损害赔偿的保护。在符合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应该允许非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让与和继承。司法审判应支持刑事被害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这是实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