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18
定价:45.0
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受欧风美雨的影响,废除了传统的中央三法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制度,建立现代的司法制度。经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民国在司法体制建设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在有的领域甚至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诚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表面上看,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与近代中国相较已改弦易张,新旧体制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今天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亦为民国司法的核心问题,例如独立的行政审判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抽象的规范解释权、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等等。书稿目录:第一章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第二章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第三章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第四章民国司法院:近代最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第五章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第六章小结: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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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商务印书馆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45.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1 × 15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近代中国的司法是商务印书馆于2018.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9.5 的主题关于 司法制度-研究-中国-近代 的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