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30.0
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我国合同法新近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它突破了合同仅限于当事人双方的局限,因此也成为了合同法学理论的新热点和难点。本书首次对这一理论进行了独到和深入的分析,填补了国内学术空白。
导论/1
一、问题/1
二、研究现状/4
三、意义与方法/7
四、结构/10
第一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界定/12
第一节概念/12
一、既有见解的简单梳理/12
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三方关系/15
三、第三人利益和第三人债权/17
四、向第三人给付和第三人债权/21
五、“第三人利益约款”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22
六、本书的见解/25
第二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与其他三方关系的区分/27
一、与代理的区分/27
二、与债权让与的区分/32
三、与指示给付的区分/37
四、与信托的区分/42
五、小结/47
第二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49
第一节大陆法系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49
一、前提讨论:“任何人不得为他人缔约”/50
二、现代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理论的形成/62
三、大陆法国家《民法典》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规定/82
第二节英美法系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90
一、前提讨论:“合同上的关联关系”(privityofcontract)/91
二、19世纪前英国法上的受益第三人诉讼/95
三、19世纪英国法上的受益第三人诉讼/105
四、20世纪英国法上的受益人诉讼/114
五、美国法上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120
第三节两大法系的比较/132
一、由程序到实体/132
二、通过拟制的法律发展/136
第三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理论基础/145
第一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与合同相对性原则/146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与当事人问题/147
二、“相对性”概念的三种用法/151
三、合同相对性原则的意义/169
四、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178
第二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证成之一:意志理论的说明模式/185
一、意志理论的两种运用:问题的提出/185
二、意志理论的说明模式:由“二人模式”到“三人模式”/191
三、“当事人意图”的意义:“三人模式”的进一步说明/200
四、“三人模式”对意志理论的限制及其矫正:第三人视角/203
第三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证成之二:为意志理论的说明模式申辩/210
一、“合同自由的衰落”证明了意志理论的失效?/211
二、“合同自由”与“免于合同的自由”:意志理论的重新诠释/215
三、当事人意图对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必要性/219
第四节小结/226
第四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结构(一):第三人利益/228
第一节第三人利益的取得/229
一、补偿关系与对价关系的区分/229
二、第三人权利取得的立法模式/236
三、合同当事人的意图/243
四、第三人的确定/255
五、第三人权利取得的其他要件/261
第二节第三人的法律地位/263
一、合同当事人和债权人地位的分裂/264
二、第三人的接受和拒绝/275
三、合同当事人的撤销、变更权/283
第三节小结/296
第五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制度结构(二):立约人的给付义务/300
第一节立约人向第三人的给付义务/301
一、立约人给付义务的对象/301
二、立约人向第三人给付的清偿效果/303
三、立约人的抗辩权/306
第二节给付障碍与违约救济/316
一、问题的提出/316
二、确定救济权归属的一般原则/318
三、立约人双重责任风险及其排除/323
第三节给付不当得利返还/325
一、问题的提出/325
二、第三人债权与给付关系的确定/328
三、“缩短合同”与“供养合同”在类型学上的不同/332
四、补偿关系和对价关系双重瑕疵时的不当得利返还/335
五、小结/337
第六章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现代发展/338
第一节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在20世纪的新发展/338
一、系列合同中的第三人利益:以建筑合同为例/340
二、政府合同:以美国法为例/342
三、基于合同保护效力的第三人受益诉讼/344
四、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与第三人受益的边界/351
第二节中国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现状与未来/355
一、中国现行法上的为第三人利益合同/355
二、中国未来民法典的立法选择/365
结束语/373
参考文献/375
后记/388
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20世纪获得普遍承认的事实,表明了个广受关注的现象:合同由“二人关系”模式向“三人关系”模式转化。这个现象不是以参与合同缔结者的人数的增加,而是以受合同效力影响的主体范围的扩张为其特征,即不仅合同当事人,而且第三人也都受合同效力的直接影响。本书以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合同理论上的证成及相应制度构造为中心,从法律比较研究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讨论。除导论和结束语外,本书共分六章。 本书研究的对象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20世纪获得普遍承认的事实,表明了一个广受关注的现象:合同由“二人关系”模式向“三人关系”模式转化。这个现象不是以参与合同缔结者的人数的增加,而是以受合同效力影响的主体范围的扩张为其特征,即不仅合同当事人。而且非合同当事人的第三人也都受合同效力的直接影响。 本书以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合同理论上的证成及相应制度构造为中心,从法律比较研究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讨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三方利益关系,主体间利益的协调或平衡始终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关注的重点。在考虑利益平衡时,“二人关系”的合同模式所确立的一些规则需要引人到“三人关系”合同模式的分析之中。为第三人利益合同虽然引起了传统合同模式的某种改变,但仍然保留了它作为“合同”的本质。社会化的合同理论不应扩大这种模式转变的后果,毕竟,被改变的只是传统合同理论或制度的僵化教条,而非其根基。 除导论和结束语外,本书共分六章。 第一章讨论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界定,涉及其概念的确定及该制度与其他类似法律制度的区分问题,目的是确定讨论的对象,引入对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独特功能的初步理解。 第二章追溯两大法系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的发展历程,指出大陆法系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乃是围绕罗马法“任何人不得为他人缔约”规则的存废而展开的,英美法则是围绕“合同上的关联关系”原则的确立与限制而展开的,凸显法律上确立该制度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一般性的解决方式。从其历史发展来看,实质公平对形式推论的克服,以及通过拟制的法律发展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发展中表现出来的两个明显特征。 第三章分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理论基础,主要涉及对该制度正当性基础的讨论。首先,从分析合同相对性原则入手,确定为第三人利益合同与该原则的相关性;其次,从正统的合同理论即意志理论角度对第三人权利的正当性加以分析,指出运用该理论证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可行性,以及该理论面临的现代难题及其解决。 第四章和第五章讨论的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的基本制度结构,其以第三人利益和立约人的给付义务作为基本的连结点。第四章讨论第三人利益,特别是第三人权利的取得及其效果问题;第五章讨论立约人给付义务及给付障碍问题。通过这些讨论,以明确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具体的制度内容。 第六章讨论的是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在20世纪的新发展,并在分析我国现行法规定及评述现有中国民法典草案的三个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在民法典中确立一般性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提出相应的立法思路。【作者简介】 张家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研究所所长。1969年生于四川阆中,先后于四川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曾在《法学》、《法商研究》、《民商法论丛》、《私法研究》等刊物发表民商法专业论文20余篇;参与撰写《合同法教程》、《合同法实施中的陷阱与风险防范》等著作近10部,另有《现代合同理论的哲学起源》、《私法的基础》译著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