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35.0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首次提出“司法和谐”的理念,并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和谐司法已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主流。本书收录了对和谐司法的各种经验与思考,从实践和理论两个层面探析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制度的创新,具有特殊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序言 司法真谛之断想一一和谐司法要义图释义
和谐司法论纲:迈向和谐的司法正义
论和谐司法与和谐社会:司法在城乡统筹改革试验中的理性定位
论和谐司法与和谐政治:方向、目标与路径
和谐司法模式论:对接与对话一一司法回应和谐的结构性转换
和谐司法体制模式论:“和力模式”一一纠纷化解权的理性配置
和谐司法公平辅助机制论:ADR机制在民事纠纷解决中的理性定位
和谐司法效率辅助机制论:速裁机制一一误区与超越
和谐司法证明责任机制论:论我国证明责任理论与制度之重构
和谐司法侵权之诉个案寻踪:教案(本)侵权之诉一一纠纷性质与实体处理
和谐司法合同之诉个案寻踪:无效合同的识别与处理
国际平行诉讼模式的理性选择:从比较法学视角看中国制度的构建(英文)
和谐司法廉洁文化论:“三正”模式
后记一 忆秦娥和谐司法
后记二 和谐司法让世界更美丽
和谐司法是司法的理想与理想的司法,《和谐司法论纲》从宏观层面首先提纲挈领阐释了和谐司法的双重价值取向一一司法自身和与司法促进社会和谐,接着分析了和谐司法外部规定性根据一一社会和谐与政治和谐的影响,进而论述了和谐司法内部建构性根据一一司法对接体制与司法对话机制,从微观层面和谐司法对公平辅助机制一一ADR机制的重构、效率辅助机制一一速裁机制的完善,以及和谐司法在侵权之诉与合同之诉个案中的投影予以了追踪评析,最后站在比较法学视角和文化学视角对国际平行诉讼模式和司法廉洁模式例证性提出了重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