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年代:2013
定价:28.0
本书作为研究生教学与研究教材,对宪法问题进行了深刻讨论,阐述了作者独特的观点,论证严谨,逻辑清晰,语言流畅。书稿主要涉及五个方面的问题:立宪涉及的一般原理、立法机关与代议制,违宪审查制度,分权制衡,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讲 立宪设计的一般原理
第二讲 代议机关宪法设计中的五个因素
第三讲 回归作为审议场合的人大
第四讲 对选举制度中代表制理论的追问
第五讲 多数决、多数人暴政与宪法权利
第六讲 现代违宪审查制度概观
第七讲 违宪审查:一根救命的稻草?
第八讲 司法审查的“反多数难题”
第九讲 宪法分权制衡的价值
第十讲 多元世界中的人权观念
第十一讲 对权利“入宪”论的反思
第十二讲 如何看待公民的基本义务
……
《立宪主义与政治民主:宪法前沿十二讲》呈献给关心中国宪法问题的读者。正文十二讲,涉及五个方面的问题:立宪设计的一般原理(第一讲);立法机关与代议制(第二、三、四、五讲);违宪审查制度(第六、七、八讲);分权制衡(第九讲);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十、十一、十二讲)。当然,每一主题都可以从不同方面、层面做深入解析,但受篇幅和作者研究领域的限制,《立宪主义与政治民主:宪法前沿十二讲》的论题是有选择的,且论述点到为止。除正文十二讲外,另附作者撰写的三篇书评、翻译的两篇文章和一个宪法判例,它们都与各讲主题相关,一并列出,仅供读者参考、批评。
正文各讲虽涉及不同问题,但也表达一个核心的观点,即应把近代以来的“立宪主义”或“宪政”理解为体现民主政治的程序性安排、一个防止政治权力垄断的“政治反托拉斯法”。至少从1787年美国宪法以来,立宪设计都旨在为不同利益提供一个竞争和整合的场所,而不是确认某种实体性安排。这当然首先表现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机关及其相互关系的安排中。基本权利有什么不同吗?本书认为,表达自由、信仰自由、选举权等标准的宪法权利,也与国家权力设计有同样的目的,它们不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偏好,而是为了规范公共权力,维持民主社会的健康运转。基本权利是一个信息提供机制,它确保公共立法和决策不丧失理性特征;基本权利也为个人提供政治参与机会,是宪政体制运转的根本动力。
《立宪主义与政治民主:宪法前沿十二讲》是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多年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副教授以上),将自己多年在法学(法律)研究生教学中积累的学术研究成果、经验,按照研究生教学体系与要求,以专题形式撰写而成。
按照法学研究生教学培养方向编写,包括:法理、法史、行政法、刑法、诉讼法、民商法、经济法、环境法、国际法。
按照研究生教学培养方向和教学培养要求,以专题形式,将研究生教学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前沿问题等阐释清楚。强调体系化、前沿性、信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