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年代:2008
定价:38.5
本书详细讨论了光学类分析仪器的五大通用核心部件及其设计制造和使用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讨论了这些仪器的部件及其整机的主要技术指标的物理意义、对分析误差的影响以及测试方法;同时结合作者的实践,讨论了如何从仪器学的理论出发,选择仪器的最佳分析条件;介绍了使用光学类分析仪器时,最重要、最关键的一些理论问题。书中以附录的形式,介绍了紫外、原子吸收、高压液相色谱等光学类分析仪器的有关物理参数、试样的配制等很有实用价值的参考资料。
第1章概论
第2章光吸收类分析仪器的基础理论
第3章仪器学理论与设计、制造和测试
第4章仪器的评价方法和设计、使用的共性理论问题
第5章整机的主要性能技术指标及其测试方法
第6章仪器质量性能指标检测常用的标准物质
附录
本书论述了仪器学理论的内涵及其重要性,推导了有关光学类分析仪器的实用的理论计算公式。作者在书中提出了光学类分析仪器设计的新理念,从仪器学理论和实际应用的角度出发,全面、详细论述了光学类分析仪器的设计、制造、测试等内容以及仪器的评价方法、最佳分析条件的选择方法等。同时也介绍了作者在设计方面的科研成果。书中所述的没计、测试和使用等内容都是作者的经验总结,都可实际操作。本书通俗易懂,适用性强,特别注重实践,很少有枯燥的纯理论介绍和繁琐的公式推导。本书可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工矿企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环保、食品、制药等领域中,从事各类分析仪器设计、制造、测试、使用和维修的广大科技人员阅读。 本书共分6章。第1章主要介绍仪器学理论的内涵,讨论正确理解、运用仪器学理论的重要性。第2章综述了光吸收类分析仪器的有关基础理论,介绍了作者在光吸收类分析仪器理论研究方面的成果。第3章重点介绍如何用仪器学理论,指导光学类分析仪器的整机及五大通用关键核心部件的具体设计、制造和测试方法。特别对电光源系统(灯泡和电源)、光学系统(外光路、单色器和光度室)、光电系统(光电转换器及其电源)、电子学系统(各类放大器等)和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制造、测试方法等方面的一些关键问题,结合作者的实践进行了详细讨论,并举例说明了典型光学类分析仪器整机和部件的设计方法。第4章讨论仪器的评价方法和设计、使用中的若干共性理论问题。重点是用仪器学理论作指导,科学地、客观地评价仪器的方法,并紧密结合作者的实践,讨论如何用仪器学理论来解释光学类分析仪器设计、使用中的25个最重要的技术(理论)问题。第5章介绍光学类分析仪器的整机性能技术指标及其测试方法,重点介绍运用仪器学理论,正确理解仪器的性能技术指标以及仪器整机性能技术指标的测试。同时,介绍了作者多年来在研制、使用有关光学类分析仪器过程中,探索出的一些最主要的测试方法及研究成果。第6章重点介绍了光学类分析仪器设计者、制作者、使用者、维修者,经常需要用到的标准物质的配制方法与特点、标准光源的特征谱线、基体改进剂、检测器性能等内容。在最后的附录中,列出了光学类分析仪器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中最常用的一些物理参数、元器件的特性和图表等。在第6章和附录中,作者根据自己的实践,对一些问题做了注释,可供所有从事光学类分析仪器设计、制造、使用、维修的科技工作者们参考。【作者简介】 李昌厚,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39年5月18日生,湖南岳阳人。196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光学专业。同年到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工作。1988年调到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曾任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804研究组组长、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职称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仪器分析室主任、生化仪器研究组组长等职。1992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兼职教授。目前任中国分析仪器学会副理事长兼光谱仪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速分析仪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光学仪器学会物理光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国家级评审员,上海分析仪器学会理事,上海分析测试协会理事,以及学术期刊《光学仪器》副主编、《生命科学仪器》副主编等。长期从事分析仪器、生命科学仪器研究及其应用;在物理光学仪器、各类电子仪器和生命科学仪器的研制及其应用、光电技术应用、各类分光光度计和高压液相色谱仪器的应用及性能指标检测等方面有精深造诣。作为第一完成者,先后完成科研成果15项,其中13项达到鉴定时国际上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2项为国内领先水平。作为第一获奖人,先后获得各类科技奖5项,包括国家发明奖1项、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奖l项、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1项、上海市科技金点子奖1项。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一、二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4篇被评为全国优秀论文。已出版的著作有《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专著)、《高速分析及其应用》(参加编著)、《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仪器及应用》(论文选集)等。已培养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6名。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