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年代:2007
定价:46.0
本卷包括官制与官规,属行政组织法,收入法律法规共计776项。
点校前言
第八类官制
第一章内阁所管
第二章枢密院
第三章宫内省
第四章各省官制通则
第五章外务省所管
第六章内务省所管
第七章大藏省所管
第八章元帅府及军事参议院
第九章陆军省所管
第十章海军省所管
第十一章司法省所管
第十二章文部省所管
第十三章农商务省所管
第十四章递信省所管
第十五章会计检查院
第十六章行政裁判所
第十七章贵族院事务局
第十八章众议院事务局
第十九章台湾总督府
第二十章警视厅
第二十一章道厅府县
第九类官规
第一章官等俸给
第二章试验
第三章任用(附补充进级分限)
第四章服务规律惩戒赏罚执务时间休假
第五章恩给扶助
第六章旅费手当及诸给
第七章服制服装礼炮礼式
附录
附表目录
本书为《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的第三卷。《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本卷,共12册,内含两类法规,即第八类官制和第九类官规。编入法规始自1869年,截止1904年。这些法规囊括了日本明治时期相关方面的法律、敕令、省令、布告等,共计770余项,均属于行政法律部门范畴,也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初期有关行政立法的重要蓝本。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