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4
定价:45.0
在2002年1月,被选为其出生地Vagos市政议会主席。内容简介:本著作以学习和了解作为罗马日耳曼法或者大陆法制度的葡萄牙法律的历史发展为主,分两部分对半岛法律的历史及葡萄牙法律的历史展开论述。
概述 初步思考·论述方案 一、法律史的概念 二、法律史的研究对象 三、法律史的分类 四、法律史表述中的编年方法与专题方法 五、葡萄牙法律的定位·其基本因素 六、论述方案 七、葡萄牙法律史科学的形成与发展第一部分 半岛法律史原论 第一章 原始时期 一、基本特征、认识的渊源 二、罗马征服之前的民族 三、政治及社会组织 四、罗马时期之前的半岛法 第二章 罗马时期 一、罗马人对半岛的征服 二、半岛的罗马化 三、半岛罗马法的法律渊源 四、日耳曼入侵时期在半岛生效的法律·通俗罗马法 第三章 日耳曼或西哥特时期 一、论述次序说明 二、入侵之前的日耳曼人 三、日耳曼的入侵 四、日耳曼国家的法律渊源·法律适用的文件 五、从日耳曼入侵起至西哥特王国灭亡期间的半岛政治史的 一般特征 六、西哥特人在半岛定居的情况 七、西哥特时期的法律渊源 八、西哥特时期的法律科学与法律实务 第四章 穆斯林统治和基督教光复时期 一、穆斯林的入侵以及其意义 二、光复·基督教国家的形成 三、葡萄牙的分离·将波尔图卡兰斯土地赐予恩历克伯爵 的法律问题 四、光复时期法律的构成要素及特征第二部分 葡萄牙法律史原论 第五章 葡萄牙法律史的阶段划分 葡萄牙法律沿革总览 第六章 葡萄牙法独立的时期 一、18世纪下半叶以前的葡萄牙法律渊源 二、当时法律体系的各个方面 第七章 葡萄牙法受罗马—教会法启发的时期 第一节 继受复兴的罗马法及改革后的教会法(共同法) 的时期 一、6世纪至11世纪期间的优士丁尼罗马法 二、罗马法复兴的前奏 三、随着博洛尼亚学派或注释学派的出现而发生的本义的 罗马法复兴 四、优士丁尼罗马法及注释学派作品的传播 五、复兴罗马法在希斯帕尼亚及葡萄牙法律领域渗透的 原因 六、评注学派 七、教会法及其重要性 八、教会法的概念 九、12世纪以前的教会法 十、教会法的革新运动 十一、教会法在伊比利亚半岛的渗透 十二、共同法 十三、从13世纪中叶至阿丰素律令期间的葡萄牙法渊源 十四、《阿丰素律令》前的一般法律私人汇编 十五、建制的发展 第二节 律令时代 一、《阿丰素律令》 二、《曼努埃律令》 三、杜瓦特·努内斯·度·利昂的单行法律集录 四、《菲利普律令》 五、单行法例、法律的公布与开始生效 六、透过判例解释法律 七、朝廷的礼仪、风俗 八、补充法 九、法令的改革 十、法律的人文主义 十一、法学文献 十二、法学教育 十三、第二经院哲学及其对法律与政治的贡献 第八章 现代葡萄牙法的形成期 第一节 自然法的理性主义时期 一、欧洲法律思想的潮流 二、彭巴尔关于法律及法律科学的改革 三、法学文献 四、所谓的“新法典”及改革“律令”的尝试 第二节 个人主义时期 一、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及经济上的自由主义的一般情况 二、欧洲法律思想的潮流 三、政治方面的法律的转变 四、私法方面的转变 五、法律的公布及开始生效 六、法典化 七、风俗 八、补充法的新观点 九、法令(forais)的消灭 十、法律教育 十一、法律科学及法学文献 第三节 社会法时期 一、一般介绍 二、关于葡萄牙法近期历史的议题
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所著的《葡萄牙法律史》是该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 本书首先从法律史的概念与方法论入手,阐明了法史学科重要性之余,还扼要地介绍了葡萄牙法律史学科的发展状况。 经上述简明的铺垫后,本书随即进入本体内容。尽管书名为《葡萄牙法律史》,但所涵盖的史料直接追溯到罗马时代。这是因为,一如其他欧陆国家,葡萄牙的法律秩序乃继受罗马法和教会法而来,因而在历史上无法割断。 本书资料翔实,思路清晰,在有限的篇幅内,概览整个欧洲法律发展之余,处处不忘凸显葡萄牙这片土地上发生的人和事。例如,本书清楚地交待了几位著名的人文主义法学家与葡萄牙的渊源。【作者简介】【葡】马里奥·朱莉欧·德·阿尔梅达·科斯塔(Doutor Mário Júlio Brito de Almeida Costa )在完成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学士课程和法学硕士课程之后,被邀请为该法学院的讲师,于1958年在该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62年获聘为教授,是法律史和债法方面的专家。 作者曾担任葡萄牙司法部长、国务委员、央行副行长等重要公职,并活跃于欧洲和南美洲法学界,并兼任多所大学教职。作者是里斯本科学院、葡萄牙历史学院、皇家历史学院(马德里)、皇家司法见解与立法学院(马德里)、里斯本地理组织、科英布拉学院、巴西历史和地理学院(里约热内卢)、委内瑞拉国家历史学院、UPC学术组织、西-葡-美国际法研究所、国际海商法委员会、公海法委员会、葡萄牙律师公会以及巴西律师公会(里约热内卢)成员。作者还加入了葡萄牙纪念发现事业国家委员会,直至该委员会结束为止。 作者学术兴趣广泛,著作甚丰。曾以多种语言发表专著和学术论文,其中《债法》一书已经出版到第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