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0
定价:28.0
本书对《仲裁法》的修改和完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全书分七章,分别论述了《仲裁法》总则、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涉外仲裁特别规定等问题的修改和完善,书稿具有独创性。
绪论一、对我国《仲裁法》的评介二、修改我国《仲裁法》应遵循的几个原则三、我国《仲裁法》立法体例修改四、研究方法第一章 我国《仲裁法》“总则”的修改与完善第一节 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仲裁地第三节 异议权的放弃第四节 法院干预限度第五节 仲裁的依据第六节 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后原仲裁协议的效力第七节 仲裁的保密性一、仲裁保密性问题概述二、仲裁保密性与当事人意思自治三、仲裁保密性的主体四、仲裁保密的对象第八节 仲裁送达问题一、仲裁中能否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的问题二、仲裁实务中的公告送达是否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自问题三、仲裁公告送达有无可代替性送达方式的问题第二章 仲裁机构问题的修改与完善第一节 仲裁委员会性质第二节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第三节 仲裁机构设立条件第四节 仲裁机构制定仲裁规则的权利第五节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第三章 “仲裁协议”问题的修改与完善第一节 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第二节 仲裁协议的实质要件一、仲裁事项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三节 仲裁协议第三人一、当事人变更时仲裁协议对继受者的效力二、合同转让时仲裁协议对受让人的效力第四节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第五节 仲裁协议效力异议一、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决定机构问题二、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期限问题三、仲裁协议效力异议的放弃四、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案件的法院管辖……第四章 仲裁员问题的修改与边远善第五章 仲裁程序问题的修必与完善第六章 仲裁裁决司法监督问题的修改与完善第七章 涉外仲裁物别规定以及附则的修改与完善参考文献
马占军编写的《仲裁法修改新论》对《仲裁法》的修改和完善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全书分七章,分别论述了《仲裁法》总则、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员、仲裁程序、仲裁裁决司法监督、涉外仲裁特别规定等问题的修改和完善,书稿具有独创性。【作者简介】 马占军,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法律系法律副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现任南方医科人大学医疗仲裁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深圳、武汉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曾长期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部部长以及研究室主任。 主要从事仲裁理论研究以及仲裁办案工作。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学》、《中旧环球法律评论》、《法学杂志》、《河北浊学》、《河南社会科学》以及《深圳大学学撤》等法学(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