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年代:2017
定价:20.0
【内容简介】关于私法特别是侵权法能否被赋予惩罚功能,两大法系的侵权法表现出了截然相反的理念和实践。大陆法系坚持损害填补一元论观点,即认为侵权法的功能仅限于以赔偿之债的形式,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使受害人的利益回复到损害发生前的状态,以实现矫正正义。英美法系国家的侵权法则深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将惩罚和遏制功能置于重要地位。本书试图论证的是:即使坚持将矫正正义作为侵权法的哲学基础,也完全可以根据功利主义思想,赋予侵权法对故意侵权的惩罚和遏制功能,实现私法惩罚和公法惩罚相得益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