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年代:2007
定价:38.0
本书涉及消费、医疗、情感、收养、教育、人身、健康、就业、政治权利等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内容,分为“男人篇”和“女人篇”,介绍人们一生中容易碰到的法律,让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都具备保护自己的能力。
男人篇
第一章婚姻谁之责
男性有权拒绝无性婚姻吗
男性也享有生育权吗
暴力强奸,丢了爱情又触法
花钱买老婆属违法行为
男性如何面对婚内暴力
被妻子离弃该怎么办
遗弃妻儿
第二章继承、抚养、赡养是权利,也是义务
对离婚时未出生的孩子,男方也有抚养责任
父母离异后归母亲抚养的子女,父亲应按约支付抚养费
离婚时判归女方的子女抚养权,男方有权要求变更吗
帮忙“借种”生子,抚养责任难推
对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离婚后男方可拒绝抚养吗
入赘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遗产吗
私生子有权继承父亲遗产吗
不继承遗产就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吗
第三章谁为毒品来“买单”
开诊所也能与毒品沾边儿吗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未卖也违法
罂粟壳粉当作料,饭店红火人犯罪
心存侥幸捎带毒品,利益的背后是犯罪
走私毒品必受法律严惩
贩卖毒品难逃恢恢法网
包庇贩毒分子是违法的
贩卖假毒品违法吗
第四章医疗权利要维护
遭遇医疗技术事故怎么办
医院可以擅自解剖死者尸体吗
非法行医造成的医疗事故该如何处理
“黑医”诊所的受害者
腹部手术引起的医疗纠纷
医生漏诊谁之过
输血引起的医疗纠纷
骨骼内固定钢板断裂该由谁赔偿
第五章知识产权应受法律保护
转载网站上的著作是否侵权
侵犯雕塑作品著作权案
侵犯名牌商标专用权案
滥用他人所注册的商标属于侵权行为
制造、销售假烟造成的侵权案
有关发现权引起的纠纷
著作权归属引起的纠纷
著作权可以买断吗
第六章劳动保障
“事实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
帮工时被砸伤怎么办
口头约定的工资如何证明
两次迟到可否被辞退
可以用加班费来抵偿经济损失吗
工资欠条引发的纠纷
工人摔伤,责任谁担
因培训费赔偿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
第七章交通肇事责任重大
违章超车撞人事故如何处理
疲劳驾驶肇事,司机该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酒后驾驶肇事,司机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司机与乘客互殴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因超载引起的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破坏交通事故现场案
第八章消费权益
广告欺诈案
自助寄存柜皮包丢失与超市责任
游泳溺死泳池,责任谁担
赠品致伤消费者谁之过
旅客乘车受伤谁负责
知假买假索赔案
免费委托商场服务员照看的物品丢失怎么办
电影院禁止外带饮料合理吗
女人篇
第九章人身自由要争取
剥夺政治权利后就完全失去自由了吗
女性应如何面对家庭中的人身伤害
父母有权干涉女儿的婚姻吗
用人单位有权扣留员工证件吗
非执法机关有权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吗
错误拘留、逮捕和判决,责任谁承担
日记被发现遭辱骂,小保姆争取言论权
第十章女性同样拥有政治上的权利
女性也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女性也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有违法记录能否享有选举权
犯罪嫌疑人能否参加选举
患精神疾病就不该享有选举权吗
打工者怎样参加户籍所在地的选举
服刑者是否可以行使政治权利
第十一章婚姻由谁来“买单”
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女性朋友当慎行
这样的婚姻有效吗
结婚登记后未举办婚礼前的财产该归谁
婚前财产公证亵渎了爱情吗
重婚不受法律保护
女性应如何面对家庭暴力
妻子可以向丈夫索赔吗
女性当警惕婚外情的陷阱
女性应如何处理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第十二章抚养与赡养谁之责
婚前生子女就该女方抚养吗
人工授精的孩子就该女方抚养吗
借种生子,孩子就该女方抚养吗
女性该如何处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改嫁老人,谁来赡养
丈夫去世,再婚儿媳对公婆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
孙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第十三章明明白白来消费
消费中消费者财物遭受损失怎么办
消费中受到人身伤害怎么办
消费中肖像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怎么办
提示过消费者,商家就能免责吗
找零收到假币怎么办
购买的商品分量不足怎么办
消费中被额外收费合理吗
女性应如何面对强买强卖
第十四章医疗事故谁之过
预防接种发生异常反应,责任谁来负
手术错割器官引起的赔偿纠纷
医疗过程中将异物遗留在患者
体内,谁来负责
医院工作失误致使孩子被错抱可要求精神赔偿吗
错误用药致患者中毒当如何判决
输血感染病毒引起的赔偿纠纷
医护人员疏忽大意致患者死亡当如何判决
第十五章受教育的权利要维护
因残疾被拒绝人校学习怎么办
因父母强迫做工而失学怎么办
欠交学费被学校扣留准考证该怎么办
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人学问题
服刑期间要求学习不被允许怎么办
被判缓刑的未成年学生被学校拒绝录取怎么办
第十六章就业路上的维权
依法休假和参加社会活动被扣工资怎么办
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后的处理
单位有权随意对职工停薪停岗吗
因公致残后的赔偿和抚恤
女性孕产期的休假、工资问题
女性孕产期间被单位炒鱿鱼怎么办
退休后的待遇被剥夺怎么办
加班工资应怎样支付
第十七章当意外之灾发生时
怎样追究车祸责任
旅游乘车出车祸,责任在哪方
燃放鞭炮被炸伤,责任谁来负
丈夫被工棚砸伤,妻子向谁要赔偿
意外事故终止妊娠,责任谁担
钱被盗取怎么办
婚礼变葬礼,新娘被婆家告上法庭
后记
后记
当我们创作完这本普法读本之后,心中真是感慨万千。要知道,我们在书中所列举的案例只是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案件的很少一部分,而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遇到的那些被侵权、被侵害,或是侵害了他人、社会、集体利益的案件则要多得多。我们非常想把生活中更多的案例列举出来,加以分析、点评,给朋友们以帮助,可是限于篇幅,在这里我们只能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希望大家阅读时能举一反三,并树立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观念,也希望这本书能给朋友们的实际生活带来一些帮助。
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自己也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知法、懂法,并且会用法。要做到这一点,重要的是要靠我们自己来学法、用法。遇到事情不要蛮干,要冷静,要求助于法律。要相信,任何事情,只有法律才能为我们伸张正义,才能还我们一个公道;而以牙还牙,或是软弱地忍气吞声都是不可取的。希望读者朋友们牢记这一点。
此外,还应该告诉读者朋友们的是,我们在书中所列举的案例中相关人物的名字均属虚构,只是为了说明案件,并无实指,请朋友们切勿对号入座。
今后我们还将陆续出版其他主题的普法读本,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来帮助读者朋友们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期待着你的赏阅,期待着给你带来帮助,也期待着你的批评指正。
在创作过程中我们有幸得到了著名法学家、律师、专家、教授们的热情指导和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同时对纪康宝、石娟、王振华、李琰辉、刘连军、徐帮学、刘超平、宋学军、湛先霞、张俊、刘晓晖、刘彩云、刘海燕等人对本书创作所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加上作者水平有限,编写中难免会出现疏漏与不当之处,恭请读者、专家和同行不吝赐教,以便再版时修正。最后也在这里敬祝朋友们生活幸福、安康!作者
男性有权拒绝无性婚姻吗?被妻子离弃该怎么办?遭遇医疗技术事故怎么办?转载网站上的著作是否侵权?口头约定的工资如何证明?父母有权干涉女儿的婚姻吗?犯罪嫌疑人能否参加选举?女性应如何面对家庭暴力?……本书分男人篇和女人篇,书中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对男女婚姻及日常生活中所涉及到的关于消费、医疗、婚姻、情感、收养、债务、遗产等众多领域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书涉及的内容全面,可谓是一册在手,一生幸福! 本书就像我们的家庭律师,是我们一定要认识的朋友。它不仅能为我们释疑解惑、排忧解难,还能让我们具备保护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常识,保护我们平安幸福地过一生。作者简介: 董梅:女,吉林省四平市人,复旦大学法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现任教于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讲授律师实务、婚姻家庭法、法制史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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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 | 北京 | 出版单位 |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
版次 | 1版 | 印次 | 1 |
定价(元) | 38.0 | 语种 | 简体中文 |
尺寸 | 26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印数 | 6000 |
家庭律师全集是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于2007.05出版的中图分类号为 D920.5 的主题关于 法律-基本知识-中国 的书籍。